关于公开选择估价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城市危房改造安置工作,面向社会公开选择房地产估价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范围
城市规划区内危房500户,对房屋价值、附属物价值及其他资产价值的评估工作。
二、报名条件
具有三级(含三级)以上房地产估价资质和资产评估资质。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近三年同类评估业务报告3份(每年一份);
5、提交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2日至2019年8月26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通榆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通榆县实验高中西侧门市南数第一家)。
联系人:刘宝
电话:18843696456
通榆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