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跑一次”第三批(含第一批、第二批)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开发区党政办、驻县有关中省直部门、各有关群团组织、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市“只跑一次”改革总体要求,进一步细化梳理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确保全面完成“只跑一次”改革各项任务,真正实现“只跑一次”改革目标,通榆县梳理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跑一次”第三批(含第一批、第二批)事项清单,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
目前,通榆县第三批(含第一批、第二批)已累计公布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跑一次”事项1407项。各有关部门、单位及各有关群团组织、企业,要在落实“只跑一次”事项办理措施的基础上,认真研究梳理“一件事”清单,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确保“只跑一次”改革扎实推进。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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