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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12 09: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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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 惠民助残
  通榆县司法局以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导向,在县法律援助中心为残疾人设立了“绿色通道”,对残疾人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应援尽援优援速援。全年累计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12起,解答残疾人法律咨询50余人次。
 
  2021年12月,肢体残疾人孙某到援助中心申请援助。孙某于2014年6月被确诊头部恶性肿瘤,并因此丧失了劳动能力,没有了生活来源。多年来,孙某为了治疗疾病,在和妻子董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欠下巨额债务,全家的经济负担沉重,生活特别困苦。基于孙某家的实际情况当地政府为孙某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同时,孙某因疾病造成肢体残疾,也享受残疾人津贴。
 
  多年来,妻子董某一直和孙某在一起生活,今年5月份,董某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通榆县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董某和孙某分居生活,不尽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对婚生子也不履行抚养义务,董某于2021年12月向人民法院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称其与孙某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无和好的可能。孙某由于没有能力支付律师费用,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通榆县国家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援助中心受理了孙某的申请,经过认真审查认为孙某符合援助条件,当即同意了孙某的援助申请并于当天指派律师事务所承办该案,并协助当事人当天联系律师,律师立即约见当事人并开展工作。对于本案中的关键证据问题,律师走访多个知情人并取得了相关证据。该案在12月16日开庭审理,律师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了对孙某有利的代理意见,庭审后当事人对律师的援助给予了高度的认可。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法律援助中心实现了对残疾人法律援助的承诺,保证了每一个受援人都能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
 
信息来源:县委宣传部 于双榕 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