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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28 09: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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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明主持召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2021年第3次会议
  6月17日,市委常委、县委书记李德明主持召乡村振兴领导小组2021年第3次会议。他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三农”工作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做好乡村振兴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谋划、强化举措、加快推进,全力形成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新局面。
 
  会议讨论研究了《关于开发光伏收益孝老劳务岗推进乡村文明工作实施方案》《通榆县县级领导干部及各部门包保乡镇村任务清单》。
 
  李德明要求,全县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责任感、紧迫感,提高思想认识,振奋精神状态,更加自觉地赓续脱贫攻坚精神,坚决克服等待观望、松劲懈怠、骄傲自满等思想,因地制宜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发展路径,树旗帜、创亮点、打头阵,不断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李德明强调,要全力推进孝老劳务岗相关工作,明确孝老劳务岗服务的对象范围,规范管理,以孝老劳务岗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助推我县乡村文明建设。要因地制宜、科学谋划,着力在培育农村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方面下工夫,探索出更多类似于“孝老餐厅”模式的促进乡村文明建设的举措,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基础。要科学合理分配领导干部及各部门包保乡镇村任务,以“全面包保、集中包保、强弱搭配、精准包保”为原则,尽快明确部门间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均衡分配乡村振兴包保力量,凝聚齐抓共管乡村振兴工作的强大合力。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凤水,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振兴,县政协主席于海航,县委副书记王海东,县委常委沈玲、邓利辉、李长虹、单景新、周艳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秀芬、李和,副县长谢复强、李长仁、徐淑梅、孙乃涛、鄂义强,县法院院长王桦出席会议。
 
信息来源:通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