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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01 16: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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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明主持召开县委2021年第10次常委会

  5月24日,市委常委、县委书记李德明主持召开县委2021年第10次常委会。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把准正确政治方向,抓住重大历史机遇,发扬脱贫攻坚精神,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推动乡村振兴实现更大突破。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讨论研究了《通榆县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五级书记”抓信访责任体系的落实意见》《关于创新发展通榆优秀特色传统文化的指导意见》《通榆县全面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设立县妇女联合会等党组和撤销县环境保护局党组的意见》,听取了全县信访工作、县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县政府关于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的工作安排、调整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调整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情况的汇报,传达学习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吉林省安委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

 

  李德明在主持会议时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全县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三农”工作在新发展阶段的特殊重要性,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县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更大决心、更足干劲、更实举措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李德明强调,要充分认清我县“三农”工作的阶段性特征,顺应发展趋势,把握发展规律,坚持问题导向,理清工作思路,在新的起点上完善符合我县发展实际的乡村振兴举措。要研究谋划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聚焦人、土地、项目等重点问题,在推动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实现良性循环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要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选好配强党性强、能带富、善治理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夯实乡村治理根基,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乡村振兴高质量,奋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要提高政治站位,从严从实推动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交办案件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应付督察、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突出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对污染防治工作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等行为进行严肃问责。要持续抓好拆违工作,敢于迎难而上、担当尽责,确保拆违任务如期完成。要大力开展违建拆除工作的宣传动员,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入户动员等方式,向群众讲政策、讲利弊,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引导群众自行主动拆除。要贯彻落实好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吉林省第一次、第二次安委会会议精神,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危化品、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燃气、建筑施工、旅游等领域开展有针对性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为通榆振兴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环境。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创新发展通榆优秀特色传统文化的指导意见》要求,明确职能,因地制宜地开展好各类文化活动,切实推动通榆新时期文化事业谋新篇、展新貌、开新局,为通榆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会议还讨论研究了其他事宜。

 

  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振兴,县委副书记王海东,县委常委沈玲、李长虹、单景新、周艳春、李延海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凤水,县政协主席于海航,副县长谢复强、徐淑梅、鄂义强、田进,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李开福列席会议。

 

信息来源:通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