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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20 07: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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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明主持召开县委2021年第9次常委会议

  5月14日,市委常委、县委书记李德明主持召开县委2021年第9次常委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听取了省七巡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和中央八巡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责任分工情况的汇报,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景俊海在向海乡复兴村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讨论研究了《通榆县2020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和《通榆县2020年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就进一步做好整改工作,李德明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刻认识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严肃性,端正工作态度,落实整改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问题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各县级领导要对分管领域的问题负责,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各事涉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找准问题“病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二要压实整改责任。各部门一把手是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坚持在问题整改中用实招,亲自带领相关人员研究落实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经常调度、协调整改工作中的矛盾、问题。要将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头,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责任人抓好落实。三要严肃工作纪律。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整改工作合力,促进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整改综合协调组要加强工作指导和调度,推动部门加快落实整改工作。县纪委监委要切实履行好整改的监督责任,对整改不到位、拒绝或拖延整改、整改结果不真实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提供强有力支持、做出积极贡献。

 

  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振兴,县委副书记王海东,县委常委沈玲、邓利辉、单景新、李延海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凤水,副县长徐淑梅、孙乃涛、李忠良列席会议。

 

信息来源:通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