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2-06-20 14: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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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通榆县委 通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市政府并市委:
  2020年以来,通榆县委、县政府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省委、省政府和白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十六字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严格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法治吉林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吉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等文件精神,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扎实开展法治工作,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为加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县委书记李德明同志在十五届第二十四次全会报告中明确要求,要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法治制度,加快推进依法治县,扎实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我县将宪法学习纳入县委中心理论学习组和县政府党组重点学习计划,列入党校和新录用公务员培训必修课,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先后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将此项工作列为年度重要目标任务,并作为重点督查工作来抓。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围绕“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总目标,积极作为,全力推进,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常抓不懈。2020年9月30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召开了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通榆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在会上传达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制度遵循、具体任务及努力方向;2021年9月6日,我县召开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法治通榆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通榆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在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县政府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全县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已基本形成。
  三是强化考核指导。根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制发了《通榆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法治通榆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通榆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进一步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明确了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及有关部门(单位)责任分工、具体措施、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并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督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四是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的通知》,明确14项工作任务。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县委书记、县长年终述职报告。同时,对依法治省委关于“述法”工作的相关要求进行了及时传达,要求全县各级党政负责人抓好贯彻落实。
  (二)多措并举,齐抓共管,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是大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制定《全县放管服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清单》,下发给各相关部门并按时进行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将“放管服”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积极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制定工作方案。截至目前,已梳理形成通榆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671项;集中梳理公共政务服务事项290项。完成了乡镇(村)、街道(社区)权责指导目录工作,其中乡镇(街道)级权责目录55项,乡镇、村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95项,街道、社区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5项。为监测点企业安装摄像头,反向监督部门对企业执法检查的行为,进一步规范对涉企检查的监管,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实行涉企检查备案制,对执法部门执法工作严格进行监督,坚决查处不作为、慢作为及乱检查等行为,全面提升各执法部门单位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二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强化了县政府依法化解纠纷能力,充分运用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手段,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建立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211个,建立“百姓说事点”85个,建立“和谐农家院”2个,培养“人民调解骨干”204名,在每个村都选配了1名“法律明白人”,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向社会末梢延伸,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整合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各种法律服务资源,建立了“一站式”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达到“服务在身边,满意在心中”的社会效果。将原有司法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建设一处覆盖城乡居民的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主体平台,极大地提升了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满足广大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组织各类律师资源18人在法律服务窗口轮流坐班,无偿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精心打造乡镇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立健全了服务站各项服务制度。进一步延伸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覆盖。
  三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依据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规定,目前经省委编办批准将副科级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调整为正科级。成功向省编办申报整合组建五个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使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减少了部门之间的职能交叉、权责分割现象。积极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所有乡镇(街道)均设置了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按照“依法下放、权责一致、能放即放”原则,将乡镇(街道)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予乡镇(街道),进一步规范了基层工作职责。
  四是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近年来,先后转发了《白城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白城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的督办通知》。下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好人财物等具体要素,积极组织宣传培训。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完善各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工作,去年9月,对全县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情况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共查阅行政执法案卷70余卷。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去年以来,我县组织了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全县行政、事业编制报名参考1451人,实际参考1266人,通过1032人,通过率为81.5%。细化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一是对照《行政机关被纠错案件清单》,要求全市各级机关对被纠错案件认真梳理,剖析被纠错原因,形成整改报告。二是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目前,共完成编制“四张清单”64项,其中不予处罚事项10项、从轻处罚事项0项、减轻处罚事项0项,免予行政强制事项0项。近期,依法治县办结合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对此项工作进行新一轮部署。
  五是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关要求,推动“七五”普法规划落实和“八五”普法的谋划,围绕宪法、各部门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方面密集开展法制培训、组织法治宣传活动,不断推动宪法、民法典等法律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积极组织筹备“宪法宣传周”活动,认真研究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以宪法为核心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民法治信仰。广泛组织机关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进社区开展宪法宣传、宪法宣誓活动,发放宣传手册300余册,鼓励引导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开展了服务农民工“遵法守法,携手筑梦”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律师、工作人员和志愿服务工作者组成服务团队,在县内兴东商场步行街设立了服务咨询平台,向群众讲解法律法规和权益保护知识,发放知识手册、宣传单20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向海大酒店第1会议室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教育,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集中学习《民法典》,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必修课。同时组织了专题学习培训班,广泛开展网络学习宣传。
  (三)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加快推进法治通榆建设进程
  一是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白城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监督县政府集体决策行为,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严格落实执法资格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机制,制定完善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健全政务公开、规范性文件管理等制度。制度出台以来,县政府及各组成部门,严格执行议事制度,履行集体讨论程序,切实保障了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有效促进了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的提升。同时,严格落实府院联动机制,全面加强县政府与县法院的工作协调,实现了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提升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促进依法治县、法治通榆建设。另外,我县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防止以罚代刑。
  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集中梳理出了县政府各部门行政职权和行政责任,逐一厘清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建立了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健全了问责机制。通过完善质量体系和绩效考核,按照权力与责任对称、风险与绩效对称的原则,对不同岗位确定不同的考核指标和办法。将自我考评同组织考评相结合,单独考评与互查互评相结合,日常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实现执法责任制与目标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的考核评议有机结合。
  三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以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了执法人员信息管理机制,为每一位执法人员建立个人电子档案,统一执法人员培训考核信息录入,记录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情况,并作为行政执法证件年度检查的重要依据。有效运用培训考核结果。把培训考核结果与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和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同时,加强考核后续监督。通过明察暗访、年度考核、法制监督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了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当执法行为。并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及时有针对性地组织培训教育。
  二、存在问题
  我县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执法队伍素质不够高。由于基层执法任务重、编制少,因此,不得不通过雇佣合同工或临时工来执法,往往因把关不严,进而影响整个队伍的素质。还有一些执法人员没有受过系统的专业培训,自身又不注重学习,造成不能胜任行政执法工作,使行政执法活动难以收到预期的效果,甚至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
  二是法治体系建设尚不完善。对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基层现行依法行政领域相关制度体系建设方面,还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例如:在加强对依法行政过程监督,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大研究力度,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三是全民法治意识有待提高。普通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的法治意识还不够强。法律知识普遍匮乏,遇事找法、办事靠法的法律意识还没有完全树立,普法工作任重道远。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通榆县将在党中央和省、市、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创建指标体系,以实现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目标,继续全力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基层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是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进一步严格责任、严明纪律、严肃监督,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确定的主要职责,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县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全面依法治县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委关于《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进一步完成《法治通榆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通榆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各项工作指标任务,推进依法行政领域各项工作要求,在2022年全面实现我县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目标,做到统筹协调,全面推进。
  三是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重点加强宪法、民法典、违法处置案例等法律宣传,加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
  四是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县政府以自身当好表率,从部门抓起,带动乡镇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狠抓公正司法、全力促进社会综合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特此报告。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