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及城市道路改造工程纳入通榆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老城区改造,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打造宜居城市,2022年,计划启动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及城市道路改造工程,涉及居民735户,拟征收房屋面积9万平方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和《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省政府第273号令)规定,涉及旧城改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具体情况如下:
一、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
拟改造城市棚户区地块7个,涉及居民689户,征收房屋面积8.5万平方米。
(一)友谊食品厂地块,四至范围长青路南、民主路北、繁荣大街西、向海大街东,居民73户,征收房屋面积1.5万平方米;
(二)碧水东城南地块,四至范围新发街东、生态大街西、大地燃气南、职教集团小区北,居民25户,征收房屋面积0.3万平方米;
(三)农机公司地块,四至范围富强路南、利民路北、建设街东、文化街西,居民113户,征收房屋面积1.2万平方米;
(四)聚鑫宾馆东地块,四至范围富强路南、利民西路北、向海大街西、站前南街东,征收居民170户,房屋面积1.5万平方米。
(五)奶粉厂地块,四至范围向海大街西、铁路东、民主路南、团结路北,居民98户,征收房屋面积1万平方米。
(六)网通公司北地块,四至范围向海大街西、站前街东、开通大路北、文明路南,居民70户,征收房屋面积1万平方米。
(七)风电路北地块(49号小区C组),四至范围风电路北、乐文路南、繁荣北街东、文化街西,征收居民140户,房屋面积2万平方米。
二、城市道路改造工程
站前南街(站前广场-人民路)改造工程,长度870米,拆迁线30米,居民46户,房屋面积0.5万平方米。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2年9月29日之前进行反馈。
意见反馈联系人:刘建春 联系电话:18643640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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