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6-04-24 09: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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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更正通榆县县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相关信息的通知》解读

一、制定本通知的历史背景

吉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验收组于2026年2月28日到通榆县开展文物普查实地验收工作。经过验收,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验收组经重新核查、实地复核、规范审核,发现红光屯西南岗一号遗址等3处不可移动文物的名称、类别等相关信息不准确,需更正。

二、制定本通知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文物普查的通知》(〔2023〕18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四次文物普查的通知》(吉政发〔2024〕3号)

三、工作过程

吉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验收组经重新核查、实地复核、规范审核,组织开展本次更正。更正严格遵循普查工作规程,依据充分、程序规范,更正后数据与实际情况一致,可作为正式资料使用。

通榆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更正通榆县县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相关信息的通知(政务公开)
通榆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更正通榆县县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相关信息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