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6-02-10 10: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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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李氏绒花缠花技艺”等三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为第八批保护名录项目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吉林省文化厅《关于吉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评定办法的通知》 

 

  二、目的意义 

  1.完善保护体系:将“李氏绒花缠花技艺”“农民画(郭丽华)”和“葫芦烙画押花技艺(冀婉婷)”三项技艺正式纳入县级非遗保护名录,完善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 

  2.促进传承发展:提升项目及其传承人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激发传承人的积极性和荣誉感,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关注、支持和参与非遗传承实践,促进活态传承。 

  3.规范保护管理:明确相关责任单位和工作要求,推动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依法依规履行非遗保护职责,建立科学有效的保护机制,提升非遗保护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4.服务社会发展:深入挖掘非遗项目的当代价值,推动其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促进非遗保护成果惠及人民,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助力我县文化繁荣和文旅融合发展。 

 

  三、适用范围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国营畜牧场,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中省直单位,各街道。 

通榆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通榆县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政务公开)
通榆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通榆县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