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3-05-31 12: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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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通榆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通政办发〔2023〕7号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国营畜牧场,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中省直单位,各街道: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和《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吉政办函〔2022〕136号)有关规定,县政府办公室编制了《2023年度通榆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录》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出台前向县委请示报告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

  二、在后续工作中,确需结合实际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决策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理据,提出具体意见报县政府审定。

  三、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将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全流程指导监督。

 

  附件:2023年度通榆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通榆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