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3-08-14 15: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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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榆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规划(2023-2035年)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生态函〔2021〕146号),结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和建设指标要求,以及《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白城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通榆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通榆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要求,编制完成《通榆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规划(2023-2030年)》。 

  二、目的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精神,抢抓机遇,紧跟时代步伐,进一步深化实施通榆县的“生态立县、绿色兴县、产业强县”发展战略,推进通榆县的环境和经济以及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绿色发展新格局。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统筹考虑区域生态文明建设长远定位,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定位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战略导向。 

  四、牵头部门 

  县生态环境分局为通榆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规划编制的牵头部门,负责规划编制、征求意见、评审等相关工作。

    

通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榆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规划(2023-203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