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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18 04: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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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
  12月15日至16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沈玲主持召开通榆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秀芬,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瑞群、邓庆出席会议,副县长杨绍安、秦立恒,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成东,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于世勇,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县委巡察办主任安伟明,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部分街道、乡镇人大工作负责人、,法院及政府部分组成部门拟任命人员、政府各组成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表决通过了《通榆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孙有刚同志辞去通榆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补选白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代表,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审议通过了《通榆县人民政府关于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对通榆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并现场唱票。
 
  就如何做好下一步人大工作,沈玲强调,一要创新人大监督方式,确保县委决策部署高效落实。政府组成部门要以年度述职晒成绩、查问题、拿举措为着力点,秉持干劲、主动作为、发挥合力,紧紧围绕12月8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和即将召开的县委全会精神展开工作,在通榆“两化”进程、“三大基地一大品牌”战略和“一区三园”建设再创佳绩、再立新功,保持住通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势头,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在通榆民主法治建设的实践势能。二要发挥“三督一看”作用,凸显代表建议办理效能。要进一步增强代表提出建议的积极性、针对性,深入调查研究,确保今年人代会期间围绕通榆深化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出更高质量代表建议,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三要落实人大决议决定,确保县级人大监督权、人事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立法建议权严肃权威。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要主动研学遵循接受人大监督的程序流程,确保提交、提请人大监督事项法定程序合法合规,确保应主动提请监督事项应提尽提不规避,确保人大审议后的决议决定交办回复如期高质不“空转”。要认真发挥监督权、建议权,真正代表人民发声,在人大“三查(察)”活动中主动参与不应付,在审议表决过程中严谨公正不偏移,在代表家(站)和代表小组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不缺位,在享受政治待遇的同时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奉献不退缩,真正形成监督和被监督的良性互动,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的合力、活力和效力。
 
信息来源:通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