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21 12:06:16 来源: 收藏

关于《通榆县农村经济管理总站“两区”划定服务项目合同书》尾款情况反馈

来信标题:

关于《通榆县农村经济管理总站“两区”划定服务项目合同书》尾款情况反馈

来信时间:

2022-11-21 12:06

来 信 人:

刘泽济

 来信内容:


尊敬的县长: 您好!我是北京中农信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的销售经理刘泽济,我司于2018年11月22日与贵县农经总站签订了《通榆县农村经济管理总站“两区”划定服务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约定我司完成对通榆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提供技术服务等工作内容,合同总额3450000元(大写:叁佰肆拾伍万元)。 合同签订以后,我司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所有工作,且贵县农经总站于2020年向我司出具了项目验收单,于2019-2020年间共计回款293万元(大写:贰佰玖拾叁万元)根据合同约定,贵单位应向我司支付剩余合同尾款,即人民币52万元(大写:伍拾贰万元)。 我司已于2020年12月将52万元回款发票提供给贵县农经总站,但截至今日,经多次催款,期间贵县农经总站也帮忙做了多次协调,但贵县财政局仍未有付款进度反馈。发票开出后跨年且时间较长,导致形成不良坏账,公司及区域受疫情影响,经营状况也是十分紧张,烦请各位领导谅解催款之难。 我代表我司向贵县反馈此情况,希望贵县能按照合同履约付款,如相关问题得不到解决,我司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等法律手段向贵单位追索上述合同欠款及违约金和损失赔偿等,因诉讼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均由贵县相关单位负责承担。 秉承友好协商的原则,我司希望贵县领导能给予以解决相关问题,感谢。

 

回复部门:

通榆县农业农村局

回复时间:

2022-12-13 12:29

 回复内容:

关于“两区”划定服务项目尾款的答复书
通榆县“两区”划定服务项目工作由北京中农信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已完成所有工作,目前没有与我单位办理成果移交。具体移交时间及其他事项等待上级项目主管单位通知。
“两区”划定服务项目合同总金额345万元,已付给北京中农信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93万元,尚欠52万元工程尾款。
由于县里财政资金周转困难,此尾款一直没有拨付,我单位积极与县里沟通,待财政资金好转,第一时间拨付。
通榆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