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3-05-05 11: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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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通榆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解读

一、编制背景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妇女儿童事业和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视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把促进男女平等和落实儿童优先原则纳入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统筹推进。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推进新时代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宪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吉林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吉林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新“规划”)、《通榆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通榆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新“规划”)正式颁布实施,结合我县妇女儿童发展实际,编制了《通榆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通榆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新“两规”)。

二、基本框架

第一部分为序言。重点简述了发展妇女儿童事业的重要意义、我县妇女儿童发展举措和成果、当前妇女儿童发展形势和问题、未来十年妇女儿童发展形势和机遇以及新“两规”制定依据。

第二部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两规”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不断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推动性别平等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充分发挥妇女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半边天”作用,保障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推动妇女走在时代前列。

第三部分为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新周期“妇女规划”包括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家庭建设、妇女与环境、妇女与法律8个领域,主要目标71项,策略措施有80项。新周期“儿童规划”包括儿童与健康、儿童与安全、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家庭、儿童与环境、儿童与法律保护7个领域,主要目标68项,策略措施有78项。结合我县实际作出了调整。

第四部分为组织实施。从坚持党的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实施制度、加大经费投入、加强能力建设、加强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广泛参与规划实施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和要求。

第五部分为监测评估。从加强监测评估工作组织领导、加强监测评估制度建设、加强分性别(儿童发展)统计监测工作、加强监测评估成果转化4个方面对监测评估工作作出明确部署和安排。

三、主要特点

一是坚持党对妇女儿童工作的全面领导。“两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要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新“两规”组织实施和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两规”聚焦短板弱项和民意期盼,面向妇女儿童发展需求,强调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和制度机制建设,强调保障妇女儿童群体权益,强调缩小妇女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群体差距,强调家庭、学校、社会和网络对儿童全方位全过程的综合保护。

三是更加注重对广大妇女儿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新周期“妇女规划”强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领妇女,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促进妇女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大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新周期“儿童规划”把“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主线贯穿始终,充分体现全面落实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时代新人的根本任务。

四是更加注重引导支持妇女儿童发挥主体作用。新周“妇女规划”把“坚持共建共治共享”作为基本原则之一,强调促进妇女积极投身白城高质量发展,踊跃参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新周期“儿童规划”把“坚持鼓励儿童参与”作为基本原则之一,强调尊重儿童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儿童参与家庭、社会和文化生活,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

   五是更加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两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三个注重”要求,充分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和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对家庭建设作出专门部署。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榆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通榆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