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9-22 15: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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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及财政预算部分调整情况的报告
—2021年9月3日在通榆县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十次会议上
通榆县财政局局长   曾宪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及财政预算部分调整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县的财政预算执行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虽然财政收入进度放缓,但财政“三保”得到有力保障,财政政策得到较好落实。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财政收入完成 31,163 万元,为年计划的 39.3%,同比减少 6,721 万元,下降17.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 199,450 万元,为年计划的 43.8%,同比增加 5,312 万元,增长 2.7%。具体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如下: 
  (一)财政收入情况。
  1.税收收入完成 7,721 万元,同比增加1,202 万元,增长 18.4%。 
  2.非税收入完成 23,442 万元,同比减少7,923 万元, 下降25.3%。其中: 
  (1)专项收入完成 624 万元,同比减少107万元,下降14.6%。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135万元,同比减少5,091万元,下降81.8%(主要是耕地开垦费同比减少5,500万元)。 
  (3)罚没收入完成1,992万元,同比增加902万元,增长82.8%。 
  (4)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9,691万元,同比减少3,519万元,下降15.2%(主要是土地增减挂钩指标交易收入同比减少3,312万元)。 
  (5)捐赠收入没有实现收入,同比减少108万元,下降100%。 
  (二)财政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10万元,为年计划的43.1%,同比增加1,389万元,增长20.4%。
  2.国防支出15万元,为年计划的7.9%,同比减少4万元,下降21.1% 
  3.公共安全支出1,565万元,为年计划的14.7%,同比减少1,161万元,下降42.6%(主要是公安、司法省级专项办案经费同比减少1,460万元)。
  4.教育支出28,377万元,为年计划的51%,同比增加6,535万元,增长29.9%。 
  5.科学技术支出27万元,为年计划的6.5%,同比减少104万元,下降79.4%。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54万元,为年计划的21%,同比减少728万元,下降49.1%。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837万元,为年计划的68.7%,同比减少459万元,下降1.2%(主要是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省统筹同比相应减少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17,420万元,为年计划的37.9%,同比增加1,451万元,增长9.1%。 
  9.节能环保支出1,684万元,为年计划的15.6%,同比减少1,377万元,下降45%。
  10.城乡社区支出12,951万元,为年计划的46.6%,同比增加4,893万元,增长60.7%(主要是收购三九之春、盛世名都供热公司2,900万元;其他为城市道路附属工程、老城改造临街立面、前期费用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增加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56,499万元,为年计划的36%,同比减少3,372万元,下降5.6%。 
  12.交通运输支出2,270万元,为年计划的17%,同比减少10,962万元,下降82.8%(主要是本年农村公路建设同比减少)。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6万元,为年计划的18.1%,同比减少45万元,下降37.2%。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03万元,为年计划的21.6%,同比增加115万元,增长14.6%。 
  15.住房保障支出21,007万元,为年计划的212%,同比增加8,190万元,增长63.9%(主要是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住房公积金等同比增加)。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412万元,为年计划的17.8%,同比减少350万元,下降19.9%。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3万元,为年计划的29.6%,同比减少6万元,下降2.9%。
  18.债务付息支出7,218万元,为年计划的27.4%,同比增加1,302万元,增长22%。 
  19.债务发行费用支出42万元,为年计划的42%,同比增加5万元,增长13.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596万元,同比增加2,293万元,增长43.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211万元,同比增加2,867万元,增长85.7%。
  上半年,我们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财政目标任务,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疫情防控和经济下行压力及减税降费政策、收支矛盾突出等诸多因素,大力组织财政收入,严控一般性支出,全力做好财政相关工作,各项财政工作稳步推进。重点抓了四方面工作: 
  (一)强化大局意识,全力组织财政收入。深入贯彻省、市财政收支运行管理要求和县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全力组织财政收入。强化重点税源项目管理,加大税源调查和监管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做好非税收入管理,确保非税收入足额入库。有效组织土地增减挂钩指标交易,增加收入。积极争取资金,将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作为化解收支矛盾的突破口,取得政策和资金的支持。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财政专户和部门结余、结转资金、财政往来资金的清理力度,有效缓解财政支出压力。
  (二)树牢政治意识,兜牢“三保”底线。把抓好“三保”落实,做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积极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以“财随政走”“政令财行”为主线,聚焦经济转型和民生改善的重大举措,根据轻重缓急安排财政支出,重点抓好财政“三保”任务落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兜牢县级“三保”,特别是保工资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做好“三保”预算安排事前审核、预算执行约束和监督问责机制,做好库款调度和监测,保障“三保”支出,严格按照先有预算、再有支出的原则,从严控制支出。严格会议、培训、公务接待、公务出国(境)等审批制度,有效降低政府运行成本,大力压减非刚性、一般性支出,全力以赴保障“三保”支出。
  (三)提高责任意识,切实改善保障民生。针对自有财力有限,财政收入进度不均衡,老城区改造等资金需求大,财政收支矛盾仍然存在等问题,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合理调度预算资金,在确保“三保”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全力保障其他各项资金需要。做好乡村振兴资金的统筹整合,保障衔接资金需要;积极保障义务教育、疫情防控相关资金需要,积极筹措资金;为办好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市道路、管网改造、公园建设及临街立面改造等“民生实事”提供资金支持;积极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确保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四)增强风险意识,债务风险可防可控。
  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加强举债审批,科学编制政府债务收支计划,通过动态监控管理、多方筹资化债等多项举措,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特别是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隐性债务管理、预算管理;做好2021年政府债券项目申报、到期地方政府债券的还本付息工作,按照上报省政府的地方隐性债务化债时限要求完成2021年化解任务,稳妥推进存量政府债务化解和置换,做好新增债券资金的管理工作,除政府债券外,严禁地方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从严整治举债乱象,有效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关于财政预算部分调整情况
  在上半年的预算执行中,根据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财政专项指标下达等因素,结合我县财政收支现状,我们建议对县十八届人大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1年财政预算做部分调整。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74,214万元,调整为534,517万元,其中:县安排79,20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7,24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82,568万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收入45,5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520,460万元(扣除专项上解4,44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611万元),具体预算支出调整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原预算安排19,001万元,调整后预算20,868万元。  
  2.国防支出原预算安排191万元,调整后预算233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原预算安排10,663万元,调整后预算10,434万元。
  4.教育支出原预算安排55,604万元,调整后预算58,505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原预算安排416万元,调整后预算350万元。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原预算安排3,583万元,调整后预算10,556万元(调增“六馆一中心”附属工程款4,295万元、德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通榆县广播电视台新旧址房屋、地上物置换差额3,036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原预算安排56,558万元,调整后预算65,473万元(厂办大集体改革专项补助调增8,758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原预算安排45,932万元,调整后预算30,444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上划市统筹,专项补助资金调减12,802万元、调增县医院发热门诊征收用地1,343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原预算安排10,824万元,调整后预算9,292万元(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纳入扶贫统筹,调减1,247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原预算安排27,791万元,调整后预算26,876万元。 
  11.农林水支出原预算安排157,025万元,调整后预算185,006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原预算安排13,328万元,调整后预算13,698万元。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原预算没做安排,调整后预算3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原预算安排420万元,调整后预算336万元。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原预算安排4,171万元,调整后预算2,989万元。
  16.住房保障支出原预算安排9,910万元,调整后预算53,527万元(债券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25,000万元、老旧小区改造6,900万元;新增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5,167万元、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3,787万元)。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原预算安排7,922万元,调整后预算3,466万元。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原预算安排686万元,调整后预算1,005万元。 
  19.预备费原预算安排4,960万元,分别调整到其他科目中。 
  20.债务付息支出原预算安排26,354万元,调整后预算27,333万元。 
  21.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原预算安排100万元,调整后预算86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300万元,调整为12,050万元;省补助收入1,600万元,调整为2,80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9,033万元;新增专项债券35,100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68,990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8,305万元,调整为68,990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0,226万元,调整为46,142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2,994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8,700万元、财政补助收入14,448万元);上年结余55,185万元,调整为38,828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市统筹划转15,208万元、失业金省统筹划转1,149万元),全县社保基金收入总计84,970万元。全县社保支出51,896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42,031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9,865万元)。收支相抵后,结余33,074万元。 
  地方政府债务由451,859万元调增到522,859万元(已剔除再融资借新还旧),其中当年新增债务情况:
  一般债务45,50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36,000万元、再融资债券9,500万元)已全部到位。用于我县8个项目的工程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鹤城佳苑小区)建设项目25,000万元;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小城花园二期)3,000万元;县道X160什花道至达日嘎公路-金宝村至大安界段建设项目2,000万元;老旧小区改造外墙涂料修缮工程2,400万元;2020年开通大路(火车站-向海大街)临街立面环境提升改造工程600万元;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900万元;2020年开发区公园建设工程800万元;2021年开发区公园二期提升完善建设工程1,300万元。
  专项债务35,1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35,000万元、再融资债券100万元), 再融资100万元已到位用于借新还旧,预计下半年新增专项债券35,000万元,专项用于棚户区改造(鹤城佳苑小区)项目。
  2021年上半年,财政工作困难和压力并存,政策性减收、疫情因素带来的减收增支、“三保”支出存在的较大缺口、工资、民生、重点项目等支出压力不断加大,致使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为此,下半年工作我们将按照县委安排和部署,在县人大依法监督和县政协大力支持下,解放思想,攻坚克难,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 
  一、重点“培源”,促进收入,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效应。
  一是持续发挥好财税联合会商、与其他执收部门会商机制的关键作用,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关注,提高预测数据准确度,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组织好收入。二是加大招商引资投入力度,吸引重点企业、创收项目落地开花。三是抢抓机遇,积极争取上级各类资金,用好用足国家政策。四是加大力度开展存量资金清理,资产清查,盘活资金、资产、资源,增加收入。五是有效组织土地增减挂钩指标交易,确保收入如期缴入国库。
  二、着力“民生”,强化保障,充分发挥财政公共职能作用。
  紧扣“六稳”关键环节,落实“六保”重点任务,在民生大事、急事、难事上持续用力,积极筹措资金,不断加大对民生事项的投入力度。巩固提高就业、养老、医疗、低保和社会救助等兜底性民生支出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不断完善公共卫生投入机制,加大全民健身投入,增强突发重大传染疾病应对处置能力。全力推动脱贫成果巩固拓展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支持重点发展,全力支持老城区改造工程建设,积极筹措资金,为城市建设提供资金保障,积极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促进生态持续改善,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完善城市功能。
  三、强化“节支”,有效配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刀刃效应。
  进一步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合理安排各项支出。进一步加强财政制度建设,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资金拨付、管理流程,完善财政同各部门会商制度,积极推进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全面细化规范公开,切实加强对财政资金管理。在预算执行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面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切实将预算绩效管理贯穿到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在集中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基础上,保证我县重点项目支出,积极推进我县各项事业稳步发展。
  四、狠抓“监管”,防范风险,充分发挥财政监督作用。
  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作用,坚决守好运行底线,建立科学、长效的监督机制。一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政府采购、国有资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深入开展财政财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财政资金使用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着力防范债务风险。进一步完善预警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切实规范政府举债及融资行为;同时,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不断降低融资成本,调整优化融资结构;积极探索新的投融资模式,减少政府资源和资金的消耗,合理做好资源配置,推动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三是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多措并举,严防非法集资风险,加强预警排查,注重源头预防;持续保持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高压态势,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风险、不引发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四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下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在县委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深化改革,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为实现通榆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