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办调研通榆县乡镇代表家(站)工作、人大代表参与矛盾纠纷调处联动机制运行、规范性文件制发情况
为切实贯彻落实通榆县“作风建设再提升年”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代表家(站)工作提质增效,6月25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沈玲带领县人大办相关委办主任、副主任、工作人员对乡镇代表家站工作、人大代表参与矛盾纠纷调处联动机制运行以及规范性文件制发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中,沈玲一行先后来到团结乡民主村、乌兰花镇陆家村、新兴乡宏源村、边昭镇佟家店村以及属地乡镇政府,通过听取情况、查阅记录、面对面问询等方式就代表家站组织建设、活动开展、制度执行、代表履职、群众满意度、人大代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联动机制成效以及规范性文件制发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指出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建议。随后在人大三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议。
座谈会上,部分乡级人大代表汇报了自身参与代表家(站)活动情况,人大代表参与矛盾纠纷调处联动机制事涉部门汇报了机制运行情况及效果,部分乡镇汇报了规范性文件制发情况和对即将开展的乡镇备案审查工作的认识。
就如何进一步扎实做好乡镇代表家站工作、人大代表参与矛盾纠纷调处联动机制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各项工作,沈玲强调:一要在提升代表家(站)工作实效性上持续发力。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家站规范化运行与管理,常态化用好代表家站,坚持扎实开展“一月一主题”活动,让代表“常回家”,让“民声”都落地,加强社情民意反映问题的跟踪督办,保障人大工作“总在线”,代表履职“不打烊”。二要用好用活人大代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联动机制。要积极发挥人大代表身在基层一线、密切联系群众、熟悉实际情况的化解优势,助力矛盾纠纷化解形成抓早抓小态势。各乡镇街道、各相关调处部门要确保联动常态化、实效化,注重普通代表参与度,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发阶段,避免矛盾激化。三要提前谋划好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前期准备工作。各乡镇要提前学习好省《条例》县《办法》,明确专人负责,明晰备审环节。人大监察和法制委要牵头相关部门提前培训乡镇街道备审人员和分管领导,为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启动备审打好基础,切实发挥县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联动机制的创新性、引领发现和示范性。
信息来源:通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