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政务大厅分厅管理办法》解读
一、背景依据
《通榆县政务大厅分厅管理办法》是依据省市县三级只跑一次方案中“目前确因场地条件限制暂时无法整合进驻大厅的,设为各级政务大厅分厅”精神,以《白城市政务大厅分厅管理办法》为兰本,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出台的。
二、目标任务
为统一监督管理各类办事大厅,以“一个厅”(县政府政务大厅)为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提供审批服务为目标,加快各行业办事大厅整合。对于目前确因受场地条件限制暂时无法整合进驻县政府政务大厅(以下简称“县政务大厅”)的部门办事大厅,设为县政务大厅分厅,本办法是各分厅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审批服务的基本标准,是各级检查部门对各分厅日常管理、服务质量实行监督、检查、考核的基本依据。
三、主要内容
全文共八章24条
第一章总则,其中第二条,我县暂设人社、交警、公积金、税务、运管、农机、吉视传媒、邮政、烟草、供电等10个分厅。第四条,分厅是县政务大厅的重要组成部分,受本部门、县政务公开办和县软办双重监督管理。
第二章至第八章内容略。
信息来源:通榆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