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本实施办法的历史背景
(一)指导思想
以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财政部等部门文件精神,完善通榆县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制度,保障优势产区农民种粮收益基本稳定,促进种植结构调整,加快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二)基本原则
1、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玉米、大豆价格由市场形成,同时,对玉米、大豆生产者发放一定补贴。
2、差异补贴、调整结构。将补贴资金向玉米、大豆优势主产区集中,保障优势主产区玉米、大豆种植收益基本稳定,促进非优势产区调减玉米种植,鼓励大豆种植,促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3、公开透明、加强监督。补贴资金发放要做到补贴标准明确、补贴面积准确、补贴对象无异议、操作流程规范、实施过程透明,自觉接受社会有关方面的监督。切实加强组织实施,充分利用此前农民补贴的工作基础,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安全和补贴资金发放快捷有效。
二、制定实施本法的依据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吉财粮〔2017〕306号)精神。
三、工作过程
此项工作由县政府主导,并成立以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农业副县长为副组长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财政局、农业局、粮食局、林业局。财政部门牵头,会同农业、粮食、林业部门研究制定全县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制度实施办法。财政局负责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标准的核算和资金拨付工作,敦促乡(镇)财政所做好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农业局负责全县玉米、大豆生产者种植面积统计、汇总工作和制定种植结构调整实施办法及面积统计和计算工作;粮食局、林业局配合做好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工作;各乡(镇)政府负责本区域内玉米、大豆生产者种植面积核定统计及补贴政策具体落实工作,同时要引导土地流转双方确定补贴发放对象,避免发生纠纷,确保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各国营畜牧(林)场负责统计、核实本区域内的玉米、大豆生产者种植面积,审核无误后报所辖乡(镇)政府。
信息来源:通榆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