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17-11-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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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政策系列宣传之一——通榆县脱贫攻坚重特大疾病政府兜底救助政策

  对全县患重特大疾病贫困人口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和民政医疗救助的基础上,进行重特大疾病政府兜底救助。

  救助方式:

  (一)降低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起付线。新农合、医保的大病保险承办部门对合规医药费5万元以上的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城乡孤儿、城乡低保对象、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家庭患者,在大病保险起付线原基础上再降低40%。

  (二)提高医疗救助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城乡孤儿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全额救助,救助封顶线为3万元;城乡低保对象起付线以上部分救助比例提高到80%,救助封顶线为3万元;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患者起助线设为1万元,起助线以上救助比例为60%,封顶线为2万元;城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年度累计5万元以上部分,补助50%,封顶线为2万元。

  (三)重特大疾病政府兜底救助标准。对大病医疗合规支出超过5万元的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城乡孤儿、城乡低保对象、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患者及城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及县民政局认定的其它重特大疾病医疗支出较大的困难家庭,在实施医疗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后,仍因病致贫的,实施重特大疾病政府兜底救助。救助上线不超过其他救助方式之后余额的80%。对特殊困难患者或其他特殊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提高救助比例或全额报销。

  救助程序:

  (一)申报。合规医药费5万元以上的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城乡孤儿、城乡低保对象、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患者及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年度累计5万元以上的城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经新农合(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持相关医疗票据到乡镇(场)、社区民政办申请办理重特大疾病兜底救助。

  (二)初审。乡镇(场)、社区对申请人身份和相关医疗票据进行审核,经初审公示合格后报县民政局。

  (三)审核。民政局对乡镇(场)、社区上报的相关医疗票据进行审核,对符合重特大疾病政府兜底救助条件困难人员,做出审核意见,综合汇总后,报县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

  (四)审批。组织召开县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对民政局上报的救助情况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由民政局进行救助。对医疗支出大,经各项救助兜底仍无法脱贫的困难家庭,组织一事一议事项。一事一议事项按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规定办法进行。救助基金由县政府主管领导审批。

                                稿件摘自:通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