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部门:
现将《通榆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通榆县委办公室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6月8日
通榆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实施方案
通榆县政府门户网站(通榆县公共信息网 http://www.tongyu.gov.cn)是我县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办好政府门户网站,促进政务公开,改进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充分体现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做好新时期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31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版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函〔2010〕156号)精神,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围绕我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改进政务环境和发展环境,增进政府与公众的网上交流,不断提高网上公共服务水平和能力,以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功能和作用。
(二)基本原则
合力共建,资源共享。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为主导,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部门及相关单位共同保障。要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对全县政务系统的信息资源进行开发、整台,促进全县政府网站体系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
及时准确,公开透明。依法及时发布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政府职能有关的信息,确保信息权威、准确、全面。
强化服务,便民利民。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整合信息资源和服务项目,努力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网上服务。
二、保障方式
通榆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主要来源于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及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相关单位要按照《通榆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实施方案》的具体分工和要求,采取信息发布、信息报送、网站链接、栏目共建等方式进行内容保障。
(一)信息发布。根据网站栏目的设置,由相应部门及时将需要发布和更新的信息通过网站后台程序提交,经审核后发布到政府门户网站。
(二)信息报送。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按照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上报的有关要求,各栏目保障部门将拟发布的信息提交至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供政府门户网站选用。
(三)网站链接。将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网站的页面和栏目与政府门户网站相关页面和栏目直接链接,方便用户查询。
(四)栏目共建。对于热点专题和内容相对独立的栏目,由政府门户网站与相关部门合作共建,共同维护。
三、审核管理
通榆县政府门户网站(通榆县公共信息网)由中共通榆县委、通榆县人民政府主办,县委宣传部代管,县信息化管理承办。县委宣传部负责网站的建设规划、内容保障协调等工作,对网站建设进行宏观管理、指导和监控;县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网站的日常运行维护、网页制作等工作。
(一)县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负责通榆县政府门户网站日常信息更新,负责通榆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管理和页面制作。重大信息在更新、发布前须报县委宣传部批准。
(二)政府门户网站信息资源保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明确责任人,并指定专职部门和专职人员做好网站信息资源保障和审核工作。
(三)采取“信息报送”方式进行内容保障的栏目,栏目内容保障单位负责对报送信息进行审核。
四、保障措施
(一)政府门户网站各内容保障部门应按照《通榆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实施方案》的要求,充实网站内容,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7日内将初始内容保障到位,由县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统一检查验收。待新版网站正式推出后,各栏目负责部门要按方案要求及时更新信息,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做好网站内客保障工作。
(二)政府门户网站各内容保障部门要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制度,分级管理,严格把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严禁涉密信息上网。
(三)政府门户网站各内容保障部门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订应急预案,确保网站安全可靠运行。
(四)政府门户网站各内容保障部门要保证信息报送人员必要的网络计算机设备和运行维护经费,逐步建立起规范,高效、可靠的保障运行维护机制。
(五)政府门户网站各内容保障部门需建立健全内部监督考评机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五、监督考评机制
通榆县政府门户网站监督考评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负责提供考评结果,定期对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内容保障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要建立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监督考评机制,将各地各部门对网站内容实际工作列入绩效考核范围,做为评先选优主要依据,防止上网信息缺失和滞后,提高网站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