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19-11-20 19:43:00
收藏
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部分变更情况的报告
―2015年9月2日在通榆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财政局局长 曾宪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的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15年财政预算部分变更情况,请予审议。
  一、关于财政预算部分变更情况
  在上半年的预算执行中,根据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财政的实际情况,我们建议对县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5年财政预算做部分变更。当年财政总收入由原来的176,900万元,调整为327,980万元,其中:县安排由81,000万元调整为72,000万元、各项结算补助64,497万元,专项补助189,993万元、税收返还1,490万元。调整的主要原因是:国税部门年初预计实现地方级收入2,890万元,预测全年能够实现收入2,350万元,短收540万元,主要是4户风机制造企业没有实现年初税收。地税部门年初预计实现地方级收入33,500万元,预测全年能够实现收入29,500万元,短收4,000万元,主要是受房地产企业及重大建设项目开工不足影响。财政部门年初下达收入计划为44,610万元,财政非税收入预计全年可完成40,150万元,短收4,460万元,主要是年初土地占补平衡指标收入预计实现37,000万元,受“占优补优”政策影响,已整理的土地等别低,提等困难,难以实现即时交易。
  具体调整变更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原预算安排11,930万元,县安排1,870万元,省追加指标5,450万元,调整后指标19,250万元。
  2、国防支出原预算安排70万元,没做调整。
  3、公共安全支出原预算安排6,865万元,省追加指标5,071万元,调整后指标11,936万元。
  4、教育支出原预算安排50,890万元,省追加指标9,011万元,调整后指标59,901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原预算安排220万元,省追加指标330万元,调整后指标550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原预算安排2,015万元,县安排550万元,省追加指标1,969万元,调整后指标4,534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原预算安排15,740万元,省追加指标23,264万元,调整后指标39,004万元。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原预算安排19,770万元,县安排2,000万元,省追加指标7,374万元,调整后指标29,144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原预算安排5,870万元,省追加指标5,190万元,调整后指标11,060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原预算安排8,405万元,县安排3,087万元,省追加指标3,675万元,调整后指标15,167万元。
  11、农林水支出原预算安排35,026万元,省追加指标58,799万元,调整后指标93,825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原预算安排3,804万元,县安排4,000万元,省追加指标6,226万元,调整后指标14,030万元。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原预算安排320万元,省追加指标400万元,调整后指标720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原预算安排570万元,省追加指标1,165万元,调整后指标1,735万元。
  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原预算安排965万元,省追加指标5,391万元,调整后指标6,356万元。
  16、住房保障支出原预算安排3,270万元,省追加指标9,814万元,调整后指标13,084万元。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原预算安排650万元,省追加指标1,585万元,调整后指标2,235万元。
  18、预备费原预算安排5,310万元,分别调整到其他科目中。
  19、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原预算安排1,747万元,没做调整。      
  20、上解支出原预算安排3,463万元,省追加专项上解169万元,调整后指标3,632万元。
  回顾上半年,受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和中国经济转向新常态影响,全省经济增速大幅回落,我县财政收入形势不容乐观,地方级财政收入与序时进度50%的目标任务相比,短19.4个百分点,全口径财政收入短17.1个百分点,对预算执行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克服困难,扎实工作,确保完成2015年财政工作
  上半年,全县经济运行总体上保持了良好的态势,财政预算执行较好地支持了民生和改革的需要。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由于受我县房地产行业、风电行业及财政非税收入中土地占补平衡指标收入进度等因素的影响,完成下半年的财政收入的难度较大,保工资、保重点、促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为此,我们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常委扩大会议部署,在以“生态经济景观”三位一体理念建设“生态经济城市”思想体系指导下,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依法监督和县政协大力支持下,稳扎稳打,精准发力,努力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加大重点税源监管,努力实现财政收入任务。一是成立税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制定通报信息制度,全面加强税收监督调度和综合分析。二是盯紧风电场开发、装备制造、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等重点税源,挖掘清查新税源和隐蔽税源,做到及时缴库,应收尽收。三是继续做好资金申请工作,确保上级财政对我县的支持力度,弥补预算缺口,缓解财政收支矛盾。
  2、加大推进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的实现。一是省国土厅同意我县2013年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新增耕地1752公顷,做为全省评价提等的试点,这部分新增耕地的占补平衡指标已经与长春市政府实现交易,但等别不对,满足不了长春需求,要求我县增加投入,提高等别,这项工作正在实施过程中,如果提等实现,我县能得到差价资金约1.2亿元。二是在2013-2014年度,采取社会资金(PPP)模式土地整治项目(水田开发)692公顷,项目确认新增耕地项目入库进入信息平台工作也正在与省国土厅相关处室对接、协调、推进中,如果顺利,这部分耕地可以实现部分交易,约300公顷左右,资金约1.08亿元。三是已验收入库的新增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向海片区,今年通过增加投入,把原213公顷旱田改造为水田约160公顷,现在需要年底影像识别后的地类变更和评等工作,如果顺利交更并交易出去,可实现6400万元。这些工作都在积极推进中。
  3、合理调度预算资金,保证重点项目支出。一是坚决保证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及时发放。二是科学安排资金,努力保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支持县医院设备更新和中医院、保健院移址扩建。支持中小学薄弱校改造工程,确保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验收。三是进一步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继续提高优抚对象补助标准,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城镇医疗保险制度。四是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城市建设投入,不断完善城市道路、给水、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城市环境。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扩大棚户区改造范围,努力提高贫困人口居住水平。
  4、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一是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增加支农资金投入,支持土地开发整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节水增粮行动,实施光伏发电节水灌溉项目,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二是落实强农惠农补贴政策,强化各项补贴资金的管理,加大财政扶贫开发力度,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三是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扎实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5、强化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的约束力。一是强化专项资金的管理,深入各单位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保证专项资金按要求合理支出。二是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实行基本建设支出审核制度,不断加强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肃各项财经纪律,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压缩各项公用经费,不断创新节支方法,坚决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5年的财政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坚信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依法监督下,通过全体财税干部的共同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加大工作力度,一定能够完成当年的财政收支任务,为推进通榆“生态经济城市”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信息来源:通榆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