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18-03-31 09: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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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发展和改革局

  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建设;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作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全县及省内外经济形式的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预测、预警;研究并提出宏观调节措施建议,综合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执行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四)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五)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总局;争取项目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结构优化目标和意见建议;争取安排省和国家拨款的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六)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和城镇化发展战略以及重大措施;负责全县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工作。 

  (七)研究分析全县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节;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进行调整;提出全县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八)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全县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措施,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九)推进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县建设战略,研究拟定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规划、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意见建议,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 

  (十)拟定和制定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规章,参与有关规章的起草和实施。 

  (十一)研究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中长期调控目标和年度调控计划,跟踪、监测价格总水平及其结构变动的趋势,进行市场价格预警、预测,提出价格调控建议;制定和调整县级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 

  (十二) 负责征收价格调节基金,负责管理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负责调价、定价成本监审,为定价、调价提供依据。负责监测市场商品价格波动监测,为政府制定价格决策提供数据。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县发展和改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全局各项行政审批和受理工作,做到大厅之外无审批;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察、评估、论证、备案、审核和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经济调节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二)人秘科 

  负责会议组织、公文运转、督办督查、印信、档案管理、安全保密等日常政务以及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接待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和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局及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三)国民经济综合科 

  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内外经济发展动向;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年度计划;研究全县经济形势,进行预测分析并负责全县经济运行调节职责;负责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研究提出全县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协调服务业发展。监测分析外贸利用状况,提出全县利用外资战略,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检测工作;负责外商投资和国外贷款项目的申报和争取工作,负责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分析全县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小城镇综合改革和经济发展规划;负责小城镇改革试点工作;研究提出小城镇建设的重大目标和相关体制改革政策建议。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负责政法类项目申报管理。 

  (四)固定资产投资科 

  监测分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及年度投资计划;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措施;负责编制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下达各类年度基本建设计划;报批项目建议书及可研扩(初)设计等;协调争取国家和省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参与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项目招投标工作。负责能源项目报批工作以及国家投资项目的申报、资金争取工作。负责分析工业发展情况,研究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拟定主要工业产业发展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对工业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协调争取有关建设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振兴老工业基地专项规划;指导引进重大技术和设备工作;研究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方向,提出全县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重点领域和相关建设项目;负责全县电力行业管理职责;组织可促进和带动全县国民经济素质提高的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和重大高技术项目的申报;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全县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承担县国防动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提出全县交通发展战略,编制全县交通中长期规划;综合分析交通运行状况,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负责交通项目的报批工作,协调争取项目建设资金。提出全县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提出全县铁路、轨道交通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协调有关问题。建立完善重点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制度;依据重点建设项目名单,提出稽察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汇总、审核、上报重点项目稽察工作报告;研究分析稽察出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监督检查处理结果;负责全县国民经济运行调节。 

  (五)农村经济科 

  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综合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问题及发展规划及计划;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协调实施农、林、牧、水有关项目。负责以工代赈项目的申报工作。 

  (六)社会事业发展科经贸服务业科 

  研究全县社会事业发展状况,提出社会发展战略;拟定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与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电视、出版、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争取社会发展专项建设资金;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监测分析县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全县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计划进行调整;研究提出现代物流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争取物流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总体规划:研究提出全县服务业发展的战略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有关部门编制服务业专项规划;负责对服务业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对有关服务业法律法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落实、检查指导;负责分析全县服务业有关情况运行;调度我县服务业重点项目工作;负责有关服务业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报批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全县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变化提出计划调整建议;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国家粮食、棉花、食粮等储备;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全县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政策建议;统筹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七)价格收费管理科 

  负责省授权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工业品、农副产品和工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管理,组织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市场价格;负责本行政区上述国家定价商品价格的衔接和争议的协调;对相关行业和企业进行价格政策指导,提供国内外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负责贯彻国家和省颁布的行政事业收费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国家和省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范围、标准;制定和调整省委托管理的经营性收费标准和房地产价格;指导全县行政事业收费管理,严格控制收费规模,规范收费秩序。 

  (八)价格综合调控科(农调科) 

  负责国家指定的农产品调查任务(主要包括农户种植意向、农户存售粮情况、农户购买生产资料情况以及农牧产品的生产产出成本以及农民收益情况等),为制定农产品价格政策提供依据;负责对政府管理的价格成本监审目录、价格听证目录及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成本调查和监审,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对重要、特殊商品和服务的社会平均利润水平进行调查并向社会公布;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职责;承办省发改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加挂盐政管理科、执法监督科、产业发展科、粮食安全生产管理科牌子) 

  1.贯彻落实省市战略物资储备规划,提岀我县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能源)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编制全县粮食流通及收储、加工设施的建设计划,并监督执行;认真组织和指导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开展经营活动,指导和帮助灾区粮食供应,保障军队粮食供给;协同县市场监督局做好粮食质量标准的管理工作,制定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细则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县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职工培训,指导并推动行业的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负责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提供粮食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承担行业统计工作;加强对国家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的管理。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的规模、布局和收购、销售、进出口计划,并负责督促实施;负责全县粮食企业资产管理,配合农发行参与指导和监督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粮食企业财务、审计工作;加强粮食流通体系建设,积极培育粮食交易市场,健全粮食市场信息网络,完善粮食市场交易规则,搞活粮食流通。根据粮油进出口计划和供需合同,安排供货粮源,开拓国内外市场;负责粮油运输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负责建立和完善应急商品调控网络,协调解决市场调控中的重大问题,组织重要生活必需品的紧急调运;负责全县盐业行政管理工作。2.拟定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流通监管工作等职责。3.指导和推动粮食产业化及粮食科技进步工作;加快推进粮食产业化转型升级发展,积极实施粮食优质工程;负责粮食企业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粮食行业科技管理、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及新技术推广等职责。4.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粮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起草全县粮食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县内粮食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粮食仓储管理和安全储存工作,检查和指导粮食安全生产工作。 

  调整后,县发展和改革局设10个内设机构,即行政审批办公室、人秘科、国民经济综合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农村经济科、社会事业发展科经贸服务业科、价格收费管理科、价格综合调控科(农调科)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加挂盐政管理科、执法监督科、产业发展科、粮食安全生产管理科牌子)国防动员协调管理科  

   

  办公地址:通榆县民主路1037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8:30—11:30,13:30—17:00;夏:8:30—11:30,14:00—17:30)   

  联系方式:0436-4222403  

  邮政编码:137200 

  负责人姓名:孙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