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18-03-30 09: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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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政务服务局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健全和完善全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与管理。根据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县级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办理及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和建设项目、政府釆购招投标等业务的管理、协调和监督。 

  (三)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规范运行,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和集约化工作。 

  (四)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数字化发展工作。研究拟订全县数字化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数字通榆”和智慧城市建设的相关工作。统筹协调通信业发展,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工作。 

  (五)负责统筹大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商用、民用;组织协调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 

  (六)负责提出大数据、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及规模(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和省级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大数据、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相关工作;负责县级有关部门大数据、信息化项目牵头审核工作;拟订县本级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大数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 

  (七)负责全县软环境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全县软环境建设的措施办法,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案件进行直接查处,建立软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部门软环境建设工作。协调推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办县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组织协调县委、县政府督查工作,督促检查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场、各街道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重要批示、指示、会议决定事项,重点工作任务及县委、县政府领导有关指示、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告;协调县政府工作部门认真办理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市、县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九)承担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政务运转协调;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档案、信访、应急、安全及会务工作;负责后勤、财务、人事、教育培训、人才建设等工作;负责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定县本级数字化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党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务公开科(行政审批管理科)。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宣传及考核评估;对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承担县政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管理及维护工作;承担县政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政务大厅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推进全县政务大厅(各分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县政务大厅审批服务事项的进驻、调整和运行监督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派驻县政务大厅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承担全县政务服务热线等公共服务平台的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政务服务咨询、投诉办理回应。 

  负责电子政务建设协调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负责全县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管理及非密级网络资源整合工作;统筹推进全县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和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配合县直相关部门建立行政审批工作规范,指导各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县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营商环境科(督查科、诚信体系建设科)。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拟订加强和优化全县营商环境建设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措施。 

  负责统筹推进全县软环境建设工作,对县直机关单位软环境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县营商环境建设相关的机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纪律作风、司法执法等行为进行督查。负责处理全县有关营商环境方面的投诉、举报、督办和情况反馈工作。承担县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研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涉及营商环境建设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抓好协调解决。统筹推进全县营商环境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各机关单位、公共服务行业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负责对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单位)、社会组织(团体)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受理营商环境建设的投诉举报案件;协调组织对企业举报重点案件的督查、督导和查处工作。  

  负责组织对各类涉企公共服务开展检查和评估,协调督促相关部门提升涉企服务质量;负责组织开展对全县各机关单位和各乡(镇)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工作;组织开展涉企部门评议。负责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干部培训教育,加强对公共服务行业的指导、规范和管理。   

   组织协调县委、县政府督查工作,督促检查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场、各街道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重要批示、指示、会议决定事项,重点工作任务及县委、县政府领导有关指示、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告;协调县政府工作部门认真办理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市、县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负责拟订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和管理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公共信用信息;组织开展地区和行业信用检测、评价工作;推进信用服务市场发展;会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四)数据共享指导科(招投标管理科)。负责数据共享工作。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推进和指导监督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以及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开展公共数据采集、归集、整合、共享、开放等工作;负责拟定公共数据质量和安全管理等基础性、通用性地方标准,统筹推进全县数字化发展工作。研究、拟订、组织实施全县数字化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工作;承担“数字通榆”建设相关工作。 

  负责编制全县智慧城市建设发展规划,拟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建立智慧城市建设评价体系并组织考核评价;负责智慧城市重大项目前期研究和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工作。 

  负责数据管理应用工作。负责全县公共数据资源的存储管理和数据库建设工作;负责牵头审核县直部门数字化建设项目,指导各地区数字化重大项目建设;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安全事件。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网络及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维护相关工作。 

  负责数据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县数字化重点项目布局以及产业聚集品牌打造工作;监测数据产业经济运行态势,提出产业发展综合性建议;提出数字化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及规模、中央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数字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备案和核准;指导大数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负责信息技术推进工作。协调推进行业、企业信息技术应用工作;追踪国内外信息技术前沿成果,促进信息技术成果产业化;指导全县信息技术创新创业平合建设;协调组织数字经济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数字经济领域的推介、招商、展览等活动;联系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全县网络和信息服务市场。 

  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将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通过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统一推送并发布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做好全程电子监控和服务工作。负责管理行管部门确定的综合专家库。 

 

   办公地址:通榆县开通镇新发北街166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8:30—11:30,13:30—17:00;夏:8:30—11:30,14:00—17:30)

   负责人姓名:孙剑

   联系电话:0436-421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