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地方志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政府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按县政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计划;
(二)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县参编部门的地方志工作;
(三)负责组织通榆县志和通榆年鉴的编纂、出版和使用推广工作;
(四)搜集保存地情文献和资料;
(五)整理旧志;
(六)组织培训修志人员,交流修志经验,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提高修志人员理论水平与实际能力;
(七)验收、终审县内各部门的专业志;
(八)定期研究解决地方志工作中重大问题,积极向县政府汇报;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