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定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承担相关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接受同级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协同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三)负责组织实施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及业务用房的权属登记申请、使用调配和大修维护等工作。
(四)负责组织实施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规定级别领导干部的接待服务工作。
(六)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的规划和相关制度。
(七)负责本级机关办公楼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协调机关驻地的社会综合治理、绿化、爱国卫生、交通安全、环境综合整治等社会事务工作。
(八)负责全县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管理机关在公务活动中按规定上缴的礼品、礼金。
(九)指导并组织全县机关后勤人员岗位培训,对机关后勤改革进行业务指导。
(十)负责管理县政府所属的原有宾馆。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二)财务科
(三)服务管理科
(四)车辆管理科
(五)节能管理科
(六)政府集中采购科
(七)接待科
内设机构职责根据本单位主要职责自行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