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榆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1月6日在通榆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通榆县财政局局长 曾宪东
各位代表:
我受县政府的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一三三四”高质量发展战略,认真落实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意见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增收节支,深化财税改革创新,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财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
1.财政收入
2023年,全年财政总收入976 789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754 465万元;上年结转70 63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81 8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 385万元;调入资金12 244万元;地方级财政收入33 263万元,完成2023年调整预算102.2%,同比增加1 304万元,增长4.1%(全口径财政收入70 383万元)。其中:税收收入20 05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3%,同口径增长9.8%。主要包括:增值税6 286万元,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扣退税后增值税7 727万元,同口径增长6.0%;企业所得税4 069万元,增长21.2%;个人所得税798万元,增长10.7%;城市维护建设税1 039万元,下降13.6%;房产税1 100万元,增长37.2%;城镇土地使用税1 017万元,增长26.5%;车船税1 660万元,增长7.8%;契税2 093万元,增长35.2%;其他各税1 991万元,下降14.1%。非税收入13 21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3%,下降31.3%。主要包括:专项收入2 404万元,增加46万元,增长2.0%;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 797万元,减少4 176万元,下降59.9%;罚没收入3 282万元,增加397万元,增长13.8%;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 434万元,减少1 449万元,下降24.6%;捐赠收入250万元,减少832万元,下降76.9%;政府住房基金收入43万元,减少7万元,下降14.0%。
2.财政支出
2023年,全年财政总支出976 789万元。其中:上解省级支出3 31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3 54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88 988 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 985万元;区域间转移支付支出1 837万元;调出资金2 33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7 78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7%,同比增加241 520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增加295 200万元),增长52.9%。
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 280万元,同比增加1 209万元,增长3.7%;国防支出464万元,同比减少273万元,下降37.0%;公共安全支出10 800万元,同比增加462万元,增长4.5%;教育支出62 264万元,同比增加44万元,增长0.1%;科学技术支出130万元,同比减少79万元,下降37.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 399万元,同比增加1 039万元,增长3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 442万元,同比增加12 907万元,增长25.5%;卫生健康支出34 005万元,同比增加4 826万元,增长16.5%;节能环保支出5 076万元,同比增加403万元,增长8.6%;城乡社区支出32 821万元,同比减少1 275万元,下降3.7%;农林水支出395 250万元,同比增加232 308万元,增长142.6%;交通运输支出6 010万元,同比减少1 429万元,下降19.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 114万元,同比减少958万元,下降46.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 986万元,同比减少4 785万元,下降61.6%;住房保障支出22 635万元,同比减少4 633万元,下降17.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 470万元,同比增加1 334万元,增长32.3%;债务付息支出15 137万元,同比增加333万元,增长2.2%;其他各项支出1 505万元,同比增加87万元,增长6.1%。
3.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23年,全县财政收入总计与财政支出总计相抵,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22 109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1 99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 254万元,债券转贷收入70 300万元,上年结转14 978万元,调入资金2 331万元,总财力112 972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12 97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5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 308万元,农林水支出50万元,其他支出24 139万元,债券付息及发行费6 641万元,债券还本支出60 000万元,调出资金9 24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9 048万元)。收支相抵后,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3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3 900万元(含城乡居民养老和机关养老保险),财政补助收入11 937万元,上年结余28 399万元,利息收入100万元,总财力64 33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42 900万元。收支相抵后,结余21 436万元。
(四)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39 050.16万元(一般债务447 017.44万元;专项债务192 032.72万元)。全年发行新增债券资金38 800万元(一般债券28 500万元;专项债券10 300万元),发行再融资债券113 300万元(一般债券53 300万元;专项债券60 000万元)。截止年末,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637 941.34万元(一般债务445 909.34万元;专项债务192 032万元),控制在省财政核定的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
将2023年度发行的3个一般债券项目,总金额2 350万元,调整用于我县吉林通榆经济开发区敬业路工程(生态大街-K1+750)。
争取2023年8月16日被省财政厅收回的“通榆县标准化肉牛养殖园区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和限额2 832.1503万元”继续用于原项目。
在具体的预算执行过程中,我们重点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围绕目标任务,狠抓收入增长,全面提升财政发展实力。
一是着力树牢财源建设,深挖发展潜力。继续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重点发展高附加值、高含税量的产业和项目,做大做强财源基础。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瞄准高附加值的产业引进,创造税收良好局面。二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结合当前财政收入运行情况,努力拓宽非税收入增收渠道,积极挖掘非税收入潜力,重点抓好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收缴工作,确保非税收入不流失,应收尽收。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性资金,积极收集信息,对上级政策文件进行详细解读,深入分析研究国家、省政策资金扶持方向,找准与通榆县发展的结合点,有针对性地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尤其是在新增债券、财力性转移支付等方面得到了特殊支持。四是盘活资金存量。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严格执行存量资金盘活规定,对结余资金及连续结转两年以上资金,收回统筹使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围绕“三保”底线,坚持有保有压,全面提升资金管控能力。
一是压减“三公”经费。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人员、车辆、会议等支出范围和标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切实降低运行成本,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二是优先保障“三保”。坚持先有预算后安排支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严把支出关口,精打细算,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将“过紧日子”要求贯穿到预算管理全过程,保障“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确保资金优先用于“三保”等刚性支出。三是加大预算刚性约束力度,硬化预算约束,除政策性因素外,严控预算追加,提升预算精准度,缓解收支压力;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扩大预算绩效评价范围,对低效无效资金予以削减或取消,对不该开支或不必要开支的事项一律不予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将节省下来的钱用在稳增长、保民生等重点支出领域。
(三)围绕重大事项,着力保障重点,全面提升支出保障能力。
一是支持三农发展。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强化统筹整合资金管理,保证我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资金需要;全面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及政策性农业保险、特色农业保险工作,全力助力实施“10亿斤玉米增产”工程,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解决“地趴粮”问题,做好耕地地力保护工作,全力保障粮食安全;积极筹措资金推动乡村振兴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加快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目标;加大产业投入,谋划产业项目,推动“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工程建设。二是支持民生实事,在保障“三保”支出的基础上,落实事业单位绩效资金、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是全省最早落实该项政策的四个县市之一,落实事业单位职称分级、管理人员岗位晋升资金保障;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学前儿童营养餐、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等得到足额保障,有力助推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兜牢社会保障底线,全县城乡低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实现“应保尽保”,足额安排城乡养老保险资金,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提升卫生健康保障水平,促进城乡群众享受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推动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四)围绕防范风险,着力守牢底线,全面提升债务风险防控能力。
认真贯彻落实债务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增强风险意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严格控制政府债务规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严禁各种违法违规担保,决不允许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防范政府投资基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严禁增加隐性债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认真统计每一个时间节点还本付息情况,及时安排资金偿还到期债务,通过预算安排、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处置资产、发行再融资债券等多种方式化解债务,超额完成2023年化债任务。依托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信息系统,对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实行穿透式、全过程监控,加强沟通衔接,健全完善债券项目安排协调机制,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工作,推进建立专项债券项目准备接续机制,确保债券资金发行后能及时拨付使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项目质量,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五)围绕提质增效,着力改革监督,全面提升财政管理能力。
一是强化采购评审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和政府采购管理。扎实有效开展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工作,进一步规范评审程序,加快评审进度,提高评审质量,2023年审核各项资金、采购、工程前期和工程预结算等各类资金总计751个项目,审核资金800 517万元,审定资金686 460万元,节约资金114 057万元,审减率达14.2%。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监督各部门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二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构建“制度+技术”的管理机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深入推进预算一体化系统建设和国库集中支付要求,提升财政预算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实现预算监督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的转变,上下级财政系统信息贯通、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信息共享共用,财政资金得到有效使用。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以问题为导向,以规范管理为目的,对全县300家预算单位开展财会监督、预算执行监督、国有资产清理利用、会计信息质量、公务卡使用、一卡通业务、预决算公开等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得到进一步提升。四是强化直达资金监管。采取“线上监测,线下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对资金下达、分配和使用实行全程动态监控,推进直达资金安全、规范、高效管理使用。
各位代表!2023年在财政资金调度异常艰难的情况下,全县上下一心,全力落实政策推动经济复苏,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有效化解债务风险,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债务风险底线,财政收支持续稳健,全县经济运行健康平稳,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的成绩是非常艰辛的、是来之不易的。这是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和社会各界有效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部门齐心协力、共同努力的结果,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可用财力有限,收支矛盾突出,财政“紧平衡”更加明显。财源基础薄弱,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尚未达产,新增税源尚未显现,财源项目拉动税收增长依然乏力。偿债能力弱,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压力大。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认真把脉,深入剖析,对症施策,逐一研究解决。
二、2024年财政预算
2024年财政预算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省、市经济工作部署,按照县委十六届十二次全会决策部署,紧扣市委“一三三四”高质量发展战略,落实县委构建“四大产业”集群,突出“一区三园”建设,努力打造“品质农业融合发展引领地、清洁能源开发装备聚集地、绿电消纳综合示范新高地、生态文化特色旅游目的地”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奋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通榆贡献力量。
(一)一般公共预算
1.财政收入
2024年,全县地方级财政收入计划34 800万元,同比增加1 537万元,增长4.5%。其中:税收收入21 500万元,同比增加1 447万元,增长7.2%;主要包括:增值税收入7 920万元,增加1 634万元,增长26.0%;企业所得税收入4 200万元,增加131万元,增长3.2%;个人所得税收入800万元,增加2万元,增长0.3%;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1 100万元,增加61万元,增长5.9%;房产税收入1 150万元,增加50万元,增长4.5%;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1 000万元,减少17万元,下降1.7%;车船税收入900万元,减少760万元,下降45.8%;契税收入2 400万元,增加307万元,增长14.7%;其他各税收入2 030万元,增加39万元,增长2.0%;非税收入13 300万元,同比增加90万元,增长0.7%。主要包括:专项收入2 540万元,增加136万元,增长5.7%;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 830万元,增加33万元,增长1.2%;罚没收入3 195万元,减少87万元,下降2.7%;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 440万元,增加6万元,增长0.1%;捐赠收入250万元,同比持平;政府住房基金收入45万元,增加2万元,增长4.7%。
2.财政支出
2024年,全县地方级收入34 800万元,加上省补助收入291 72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63 78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 985万元,全县财政收入总计419 295万元,扣除上解省级支出3 31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9 784万元,全县财政支出预安排376 2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0%(不包括执行中省追加一次性专项补助,下同)。
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 00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 705万元;教育支出62 28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34万元;文化体育旅游与传媒支出3 7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 6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 86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 24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4 900万元;农林水支出82 48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 94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 7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 30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 72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3 800万元;其他各项支出1 550万元;预备费4 138万元,按当年支出的1.1%安排。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4年,全县基金收入计划10 111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 0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8 789万元,全县基金收入总计38 900万元。全县基金支出安排38 900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 936万元;其他支出18 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1 98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6 975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4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计划27 070万元,财政补助收入12 000万元,利息收入80万元,上年结余21 436万元,全县基金收入总计60 586万元。全县基金支出安排45 000万元。收支相抵后,结余15 586万元。
(四)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预计发行新增债券46 000万元(一般债券28 000万元;专项债券18 000万元),发行再融资债券46 573万元(一般债券35 784万元;专项债券10 789万元),2024年政府债务限额省财政暂未下达。
2024年,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财政工作的决议,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继续推进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保障民生工程建设,狠抓收入、严控支出、积极化债,努力实现全年预算目标。
(一)强化财源建设,增强财政发展后劲。落实落细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服务建设“品质大农业、能源大装备、绿电大工业、生态大文旅”四大产业集群,全力支持围绕农畜三产融合全产业链、新能源开发装备利用全产业链、生态文化旅游全产业链“三大强链”,全力招引经济支撑强、产业关联密、科技含量高、税收贡献大的项目,培植可持续、后劲强的财源;用好财政专项资金、专项债券资金、产业基金等各类政策工具,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项目,支持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促进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实现经济发展与财政增收的良性互动。通过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有效带动社会投资,支持发展实体经济、城市品质提升和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抢抓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的重大机遇,进一步精准对接国家和省级支持政策,争取更多政策、资金、项目落地实施。加强对县级税源的及时监控和动态分析,精准巩固传统税源,培植壮大新税源,夯实税收可持续基础。
(二)强化收支管理,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千方百计开源,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一是提高税收收入组织能力,发挥财税联合会商机制作用,认真测算分解各项税收收入预期,加强调度分析,加强与发改、工信、住建等资金支出部门联系、督促各部门履行协税职责。二是强化资产资源收入管理,在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清查基础上,结合我县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相关文件要求,对闲置国有资产,本着“优化再用、宜卖则卖、宜租则租、宜调剂则调剂”原则,报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分类处置,所得收入及时缴入国库。三是更大力度统筹财政资源。加强对上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政策信息,把准政策导向,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政策。想方设法节流,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调整。实施收支动态监测,坚持“收入未实现、支出不安排”原则,切实做到“以收定支”,严防出现收支缺口。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必要的支出能省则省、能减则减,做到量入为出。坚持节俭办事、集中一切财力办大事、要事的原则,常态化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避免因“小而散”的无效低效支出抬高财政运行风险,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守住财政“生命线”。
(三)强化风险防范,确保运行安全可控。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动态运行监测分析,按月统计“三保”支出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对地方债务还本付息、暂付款项新增及消化情况、库款保障水平等动态指标进行分析,保证“三保”资金能够正常支付。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和国有资产统一集中监管,对国有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审批,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同步对国有资产进行盘活,努力变资产为资金。正确处理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稳妥化解债务存量,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发行再融资债券、盘活资产资源、融资平台经营性收入、核销核减债务等方式按期偿还,将坚持稳字当头,兼顾当前和长远,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
(四)强化重点保障,推进民生实事落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落实重点民生支出。围绕支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教育一体化;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多渠道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个人创业就业,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落实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要求,保障机关事业退休养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城乡特困人员救助金等均足额按时发放;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加快医药制度改革;推动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推进文化惠民工程;以“两化”联动为契机,全面推进城市建设等领域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县域经济发展带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二是坚持农业优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土地保护支持力度,落实各类补贴政策,助力“三大增粮”行动,实现20亿斤粮食增产目标。支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整治人居环境,提升农村供水安全保障水平。推动乡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提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千村示范建设水平。继续推进乡村振兴土地综合整治,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目标。三是持续加大环保保障力度,积极为加强生态修复治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等工作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四是推进民生实事。积极筹措资金,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竭尽全力为做好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硬件基础设施、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文化广场建设、体育公园改扩建等县级民生实事提供资金保障,推进民生实事落地。
(五)强化财政管理,提高管理工作实效。一是继续积极稳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强化业务规范管理和数据使用,不断提高预算管理能力和信息化应用水平。二是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保证绩效目标的顺利实施,持续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增强支出责任,提高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三是深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不断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建立健全行业内指导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四是强化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拟建设资产管理公物仓,推进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使用,以资产灵活流动提高使用效率,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支持节约型机关建设,促进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五是围绕重点领域开展财会监督检查,强化财政监督,建立健全以政府财会监督为主导的体系框架,推动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的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各位代表:使命重在担当,实干成就未来。2024年的财政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我们会更加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和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做好年度财政工作,防范和化解财政运行风险,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建议,持续奋斗、勇毅前行,为奋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通榆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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