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0年1月4日在通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通榆县财政局局长 曾宪东
各位代表:
我受县政府的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0年财政预算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即将实现,站在历史交汇点上,任务和压力空前巨大。按照县全委会确定的发展目标,2020年财政预算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省、市经济工作部署,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县委十五届二十四次全会决策部署,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原则,紧紧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安排,立足“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中心工作,突出抓好财政收入,科学安排财政支出,有效化解债务风险,助力县域城市建设,有效推动通榆高质量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
1.财政收入
2020年,全县地方级财政收入计划76,735万元,比上年增加2,235万元,增长3.0%。其中:税收收入16,000万元,增加1,400万元,增长9.6%(主要包括,增值税收入6,383万元,增加555万元,增长9.5%;企业所得税收入1,010万元,增加52万元,增长5.4%;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1,155万元,增加113万元,增长10.8%;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1,330万元,增加131万元,增长10.9%;车船税收入1,480万元,增加129万元,增长9.5%;契税收入1,520万元,增加151万元,增长11.0%;其他各税收入3,122万元,增加269万元,增长9.4%);非税收入60,735万元,增加835万元,增长1.4%(主要包括,专项收入2,110万元,减少742万元,下降26.0%;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0,890万元,增加508万元,增长4.9%;罚没收入2,020万元,减少330万元,下降14.0%;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45,715万元,增加3,390万元,增长8.0%,其中,土地增减挂钩交易收入43,500万元)。
2.财政支出
2020年,全县地方级收入76,735万元,加上省补助收入364,072万元、上年结转29,415万元,全县财政收入总计470,222万元,扣除上解省级支出3,06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5,405万元,全县财政支出预安排431,748万元,比上年同期预算增长5.0%(不包括执行中省追加一次性专项补助,下同)。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64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584万元;教育支出50,34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24万元;文化体育旅游与传媒支出3,1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7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22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45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356万元;农林水支出145,33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7,81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3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21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023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4,900万元;其他各项支出1,070万元;预备费4,317万元,按当年支出的1%安排。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0年,全县基金收入计划2,15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000万元),省补助收入800万元,全县基金收入总计2,950万元。全县基金支出安排2,950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15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0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计划38,913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58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7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1,119万元),省补助收入43,642万元,上年结余59,177万元,全县基金收入总计141,732万元。全县基金支出安排96,526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6,672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503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9,351万元)。收支相抵后,结余45,206万元。
(四)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上年省财政核定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02,861万元,债务余额为384,572万元,地方政府债务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今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正在积极申报中,省财政暂未下达。
2020年,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财政工作的决议,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继续推进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保障民生工程建设,狠抓收入、严控支出、积极化债,努力实现全年预算任务。
1.开源节流,弥补缺口,实现财政预算平衡
主动挖掘,多管齐下,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财税协同,积极培植挖掘税源,增加税收收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杠杆、撬动作用,综合运用各项政策,培养后续财源。关注国家政策导向,加大政策研究力度,努力争取国家对深度贫困县的资金扶持力度和转移支付倾斜力度。积极寻求多种渠道和方式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融入到县域经济发展当中,加快经济发展速度。硬化支出预算执行约束,严格按照先有预算、再有支出的原则,从严控制支出,禁止预算规定外乱开口子。在预算执行中,充分体现绩效理念,全面开展项目绩效评价,严格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切实将预算绩效管理贯穿到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在优化支出结构上多下功夫,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切实保障“三保”支出需求。
2.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助力推进重点工作
提高对“三保”保障政策落实的认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兜住县级“三保”,特别是保工资底线,在确保工资正常发放的基础上推动重点工作开展。一是助力脱贫攻坚,认真研究上级出台的各项扶贫支持政策,科学谋划产业扶贫项目,争取上级财政部门加大对我县脱贫攻坚扶持力度,做大扶贫资金总量,巩固我县脱贫摘帽成果。二是积极投身老城区改造工程,积极筹措资金,为棚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会同发改委、住建局等部门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资金支持,努力落实县级配套资金,加大棚改专项债券的支持力度,努力推进项目建设。三是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中央转移支付争取力度,努力提升地方财政匹配能力。四是加强民生保障,多措并举支持教育、医疗、就业、养老、文化等事业健康发展。
3.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加强举债审批,科学编制政府债务收支计划,通过动态监控管理、多方筹资化债等多项举措,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特别是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隐性债务管理、预算管理;做好到期政府债券的还本付息和新增债券资金的管理工作,对新增债券项目的申报进行严格的筛选,对专项债券申报的项目要保证项目自身收益覆盖债券的还本付息支出,除政府债券外,严禁地方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强化监督问责,从严整治举债乱象,有效遏制隐性债务增量;通过变现闲置国有资产取得收入,优先偿还已形成的存量债务;优先用预算资金偿还产生高息的债务,有效化解债务风险。
4.继续坚持深化改革,全面增强管理能力
一是全面落实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实现通过吉林省非税收入电子化暨财政电子票据管理信息系统,将非税收入上缴财政专户。落实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票据管理改革工作,推广运用医疗收费电子票据。二是实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改革。拓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将政府购买服务与转变政府职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相结合,推动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
5.有效强化制度监管,切实防范财政风险
一是加强财政绩效管理,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意识,健全绩效管理机制,提高绩效评价整体水平;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权限分配专项资金,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确保资金从分配到拨付的全过程监管;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完善部门内控制度,及时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督促整改并依法追究责任;四是加强政府采购和财政投资评审力度,严格执行重大财政投入项目评审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坚决堵住乱花钱乱支出的口子;五是深入推进预算公开,规定公开范围及内容,实现应公开全覆盖,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指导,虚心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加强财政工作。
各位代表:明年的财政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不忘初心、砥砺前进,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努力开展财政改革新局面,为通榆实现高质量发展、通榆人民过上美好生活贡献力量。
附件:2020年通榆县政府预算表及公开说明
信息来源:通榆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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