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6-05-13 1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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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烟草专卖局关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注销收回的公告

  (通烟专告〔2026〕第5号)

  通榆县王海波超市,法人王海波,经营地址位于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新华镇朝阳村崔家屯(村部东1000米),许可证号220822114779。王海波所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业期满,未依法向当地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我局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之规定依法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04月13日至2026年05月13日,现公告期满,法人王海波未到通榆县烟草专卖局办理相关手续。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八条规定,现予以公告,视为收回,相关法律文书一并公告送达。

 

  特此公告。

 

  通榆县烟草专卖局

  2026年05月13日

 

初审:孙芷萱 复审:杜国明 终审:赵志刚

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