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16-06-06 15: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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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全面改薄”工作自评表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评估要点
自评(复评)情况简述
一、
进展成效
(一)
校园校舍建设和设施设备购置进度
1.年度校园校舍建设项目竣工率
2014年:改造苏公坨学校、第三中学、八面学校、第二实验小学等学校宿舍楼;开通镇七井子小学教室、开通镇七井子小学向荣村小教室;实验中学初中部综合楼、十花道学校、第二中学教学楼。新建乌兰花小学、新华小学、鸿兴小学运动场。以上十二个项目全部竣工。新建蒙古族学校教学楼,主体完工。竣工率92.3%。
2015年:改造苏公坨学校教学楼、运动场,明德小学教学楼及其他附属设施,瞻榆明德小学教学楼、运动场,第十中学运动场,兴隆镇小学围墙,边昭学校运动场,第八中学教学楼、宿舍楼、操场,第二实验小学教学楼,第六中学教学楼、宿舍楼及附属设施,第五中学宿舍楼、运动场,十花道学校宿舍楼、食堂及附属设施,乌兰花小学运动场,四井子学校教学楼、宿舍楼、运动场。以上二十五个项目全部竣工。蒙古族学校宿舍楼主体完工、运动场正在建设中。竣工率96.15%。
 
2.年度设施设备购置项目完成率
计划2015年新增图书 150000册、信息化 800件、实验仪器设备7000件、音体美卫器材45000 件、生活设备70台,均如期完成,完成率100%。
 
(二)
保障基本教学条件
3.实现1人1桌1椅(凳)
全县所有学校均实现了1人1桌1椅,每间教室内设有2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桌面宽为600mm和1200mm。全县薄弱学校课桌椅    套。(和统计数字一致)
 
4.消除D级危房
2011年校舍安全工程结束之前,我县全部消除了D级危房。
 
5.多层校舍建筑每幢不少于2部楼梯,楼梯坡度不大于30度,护栏坚固
我县新建楼房均按国家标准设计,每栋楼房至少有2部楼梯,坡度不大于30度,有护栏。
 
6.教室和宿舍内外墙面平整,无明显尖锐突出物体,室内无裸露电线
校舍内外墙均无突出物体,墙面光滑平整,电线无裸露。
 
7.教学用房室内采光良好,照明设施完善,光线充足
校舍全部达到国家设计标准要求,采光良好,照明设施完善,光线充足。
 
8.按国家标准配置满足教学需求的黑板
黑板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高度1000mm,,宽度小学3600mm,中学4000mm.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0.8~0.9米,中学为1~1.1米;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为1.2米。全县薄弱学校黑板 655 块。
 
9.具备适合学生特点的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设备,有利于开展具有当地特色的体育活动
全县学校体育活动场地面积 306981平方米,设施设备数量80000 件,每校都建立了设备台账,场地和设施设备符合标准,适合开展相关体育活动。
 
10.新增图书为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正版图书,配备复本量应视学校规模和图书使用频率合理确定
严格按省定目录为学校配备图书,新增图书均为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正版图书,图书的复本率规模不足100人的学校配备2册,101-300人的学校不超过3册,301-500人的学校不超5册,500人以上的学校不超10册。图书种类的选择考虑师生的合理比例
 
11.设置旗台、旗杆,按要求升国旗
教育局于2015年2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升旗仪式的通知》,各校接到通知后均对本校旗杆、旗台设置情况进行自查,并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全县35所义务教育段学校中,除第五中学、羊井小学无旗台外,其它学校均设置标准旗杆、旗台,均设置在学校运动场区显要位置。另外,各校均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升旗仪式,升旗记录、国旗下讲话稿、升旗仪式影像资料等各项材料能够及时归档,规范齐全。第五中学旗台将于2016年暑期修建,羊井学校由于资金暂无计划。
 
 
一、
进展成效
(三)
改善学校生活设施
12.实现寄宿生1人1床位,消除“大通铺”现象
全县所有寄宿制学校均达到1人1床位,无“大通铺”现象
 
13.学生宿舍不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无此现象
 
14.除特别干旱地区外,寄宿制学校应设置淋浴设施
 目前有向海学校、十花道学校、边昭学校、乌兰花小学、第六中学、鸿兴小学、明德小学设置淋浴室,其他学校计划几年内完成。
 
15.寄宿制学校或供餐学校具备食品制作或加热条件,满足学生就餐需要
全县所有寄宿制学校均有食堂,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制作和加热设备,能够提供热食,满足就餐需要。
 
16.配备开水供应设施设备
全部配备了开水供应设施设备
 
17.有条件的地方,新建校舍一般设置水冲式厕所。厕位够用,按1:3设置男女蹲位。旱厕应按学校专用无害化卫生厕所设置
   35所学校中,有水冲厕所的厕所的学校占31所。室外厕所均按照女生15人一个蹲位,
男生30人一个蹲位设计,符合有关规定,满足学校需求。
 
18.在校门、宿舍等关键部位安装摄像头和报警装置。宿舍区配备急救箱
全县35所学校的校门、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均已按照要求,安装了符合校园安全监控系统建设要求的摄像头和报警装置。
 
19.因地制宜设置满足校园安全需要的围墙或围栏
学校全部按照能够保障校园安全的标准,设置了校园围墙或栅栏,且都能做到24小时封闭式管理,并有专职保安人员对校园校舍进行巡逻巡视。
 
20.配置消防和应急照明设备,设置疏散标志
34所楼房化学校已全部配齐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消防栓、消防水带、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识和足够量的干粉灭火器。向海红旗学校除没有配备消防栓、消防水带,其它设施相同(向海红旗学校为砖瓦结构校舍)。
 
21.北方和高寒地区学校应有冬季取暖设施,消除学生宿舍明火取暖现象
按照北方高寒特性,我县35所学校均采取集中供暖方式对校区房舍进行采暖。其中7所学校采用电采取暖,28所学校采取锅炉取暖,无明火取暖现象存在。
 
(四)
办好必要的教学点
22.教学点校舍、体育场地建设,教学仪器配备达到基本办学标准
(无教学点)
23.中心学校统筹教学点课程和教师安排,保障教学点教学质量
(无教学点)
24.优先安排免费师范生和特岗教师到教学点任教
(无教学点)
25.职称晋升和绩效工资分配向教学点专任教师倾斜
(无教学点)
26.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和使用要优先考虑教学点教师需要
(无教学点)
27.数字教育资源收放设备配备率达到基本办学标准
(无教学点)
 
28.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的标准单独核定公用经费
通榆县向海蒙古族乡乌兰塔拉村小学校91人,按100人核拨公用经费。
 
一、
进展成效
(五)
妥善解决县镇学校大班额问题
29.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
2009年通榆县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印发<通县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的通知》(通教发[2009]4号),2010年通榆县人民政府出台了《通榆县义务教育阶段创建规范化学校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10]12号),2015年教育局下发了《关于二0一五年普通中小招生工作的通知》(通教发[2015]号),明确要求义务教育学校不允许办重点班。每年教育局均制发中小学招生工作计划和意见。自2009年起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派位阳光分班,2014年制定出台了《通榆县义务教育学校阳光分班实施方案》,实施阳光招生分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出台科学合理的《通榆县第一中学招收指标生实施方案》,全县26所小学均实现100%按学区属地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全县22所初中100%的学生就近免试入学;不组织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考试;无择校现象更无乱收费现象;做到了全县无超级大校、大班、无改制校、校中校、无重点校、无重点班,没有66人以上的超大班额。
 
30.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合理分流学生,逐步做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2008年通榆县人民政府制定并下发了《通榆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市新农村百校标准化建设工程”规划》(通政办发[2008]18号),2010年制定下发了《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榆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创建规范化学校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只发[2010]12号),通过撤并、改造、联办等多种形式,对农村中小学布局进行调整,资源进行整合,改善办学条件。2011年,县政府制定了《通榆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1—2020)》(通政发[2011]62号),并依据《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制定实施了《通榆县标准化学校建设规划(2011—2014年)》,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科学规划城乡学校布局,2012年在县城成立第二实验小学,将蒙古族学校移址新建来合理分流学生,缓解县城内实验、二小、四中的招生压力,逐将步做到小学班额不超45人,初中班额不超50人。
 
31.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6%以下、初中辍学率控制在1.8%以下
1、2010年通榆县教育局制发了《多措并举,控制学生辍学工作实施方案》、《多措并举,控制学生辍学评估验收细则》,2012年9月制发了《通榆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控辍工作的意见》。每年都对全县各乡镇政府和学校的控辍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及时下发检查结果的通报和阶段总结。
2、2014—2015学年小学学年初人数16751人,学年末学生数为16716人,无辍学学生,巩固率为 100%;初中学年初人数为8299人,学年末人数为8117人,辍学 97人,辍学率为1.16%,巩固率为 98.84%。2015—2016学年小学学年初人数17355人,学年末学生数为17308人,无辍学学生,巩固率为 100%;初中学年初人数为8970人,学年末人数为8846人,辍学 103人,辍学率为1.14%,巩固率为 98.86%。
 
 
 
(六)
推进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
32.有可供开展多媒体教学的教室
全县义务教育段38所学校多媒体功能教室45个,2013年所有学校多媒体教室都配备了电子白板,每个多媒体教室均可容纳100人以上进行多媒体教学。
 
33.生机比达到基本办学标准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37所小学、初中,微机室共42个,学生数25447人,学生微机总数1863台,教师用微机总数1352台,生机比7.9:1,达到基本办学标准。
 
34.推进农村学校宽带网络、数字教育资源、网络学习空间建设
1.“宽带网络校校通”建设情况。积极推动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2012年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4兆)的基础上,2015年年底完成带宽符合标准(10兆以上)。教育局正在建设“通榆县教育公共服务云平台”,已经初具规模。全县学校光纤网络已经全部开通,实现了互联网“校校通”。逐步实现家校间、校际间、区域间的信息化管理和共享。
2“优质教育资源班班通”建设情况。2012开始实施班班通项目,2014年全县641个班级中334个班级配备了班班通设备,比率为52%;2015年全县650个班级中492个班级配备班班通设备,比率为75%;截止目前全县656个班级中548个班级配备了班班通设备,比率为84%。
3.“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情况。2014年,19110名学生和2805名教师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网络学习空间人数均达60%;2015年,新增6370名学生和935名教师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网络学习空间人数均达80%;2016年,网络学习空间人数达到100%。
 
 
(七)
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35.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
全县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始终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
 
36.推进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分别印发了《通榆县义务教育学校城乡干部交流工作方案》、《通榆县义务教育学校城乡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2014年共下派12名支教教师,上派29名研修教师。2015年暑期共有7名教师下乡支教,27名教师上派到县城学校研修。3月初,在校长竞聘交流中,有18名校长竞聘到异地交流。
坚持开展农村教师阳光返城的”阳光人事“工作。在不断充实农村学校教师的同时,通过“公开县城短缺教师岗位、公开选聘条件和标准、公开考核办法、公开考核结果”的“四公开”方式,在保持农村教师队伍稳定的前提下,实施农村教师进城“阳光人事”,2014年共设置48个岗位,42名教师返程;2015年共设置34个岗位,有34名符和条件的教师顺利返城。有12名已落编的特岗教师交流到第一中学工作。
 
37.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连片特困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生活补助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教联字〔2014〕28号)的要求,我省从2014年1月起,对国家规定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镇及以下教师发放生活补助。2014年发放11473300元,2015年共计发放11183400元。
 
38.省级人民政府建立统筹规划、统一选拔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
 省级人民政府建议统筹规划、统一选拔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按照《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度白城市及所属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名单的通知》,根据我县教育教学的实际需求,向县政府申报了“关于申报2015年特岗教师计划的请示”,同时下发了《关于2015年招聘的特岗教师聘任方案》,招聘特岗教师90人。为了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下发了《关于2015年招聘的学前教师聘任方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幼儿教师。在招聘新教师时,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要求各岗位的教师,必须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持证报名,持证上岗。
新招录的教师优先安排到农村学校,优先考虑教师短缺学科的学校,确保农村教师队伍的稳定。几年来,我县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相关政策,按照合同规定将特岗教师全部安置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校任教。2015年招聘的90名特岗教师及25名幼儿教师全部充实到了农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任教。
 
39.实现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
我县目前通过招聘特岗教师、幼儿教师以及城乡岗位交流和阳光人事工作,使农村教师配备基本趋于完善,城里教师的补充也趋于平衡。
 
40.全体乡村教师进行规定学时的培训
进修学校按要求组织培训,乡村教师100%能达到培训的规定课时。
 
41.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落实情况
   2015年7月,为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对本县在乡村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信息进行采集和审核,并将统计审核情况进行了上报。今年5月教育局转发了《吉林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此项工作按照通知要求,正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统计、审核,将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汇总上报。同时在教师年度考核中,对农村任教超过30年的教师予以加1分政策照顾。
 
二、
质量管理
(八)
校园校舍建设质量合格
42.校舍选址符合国家建设标准要求
2014---2015年,我县共改造和新建项目三十七个(2014年十二个,2015年二十五个),其中通榆县蒙古族学校在移校新建过程中,依据“城市、农村《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建标[2008]109号)和《吉林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校舍及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吉教联字[2015]2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在充分考量城市建设、人口、学龄人口、交通、环境、公共设施的基础上,确定了新的建校地址。
我县所有校舍建设均按国家标准设计、施工(有可性研究报告、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校址规划工程位置图、宗地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书、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工程中标通知书。
选址地点均无地质灾害发生。
 
43.新建校舍抗震设防类别不低于重点设防类,满足综合防灾要求
我县2011年开始,全部消除了D级危房,近几年新建校舍依据“城市、农村《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建标[2008]109号)和《吉林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校舍及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吉教联字[2015]2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建有完善的防火设施,每栋楼有两部楼梯,楼梯坡度(不大于30度)、宽度均符合防灾需求,有护栏,教室和宿舍内外墙面平整,无明显尖锐突出物体,室内无裸露电线,校舍全部达到国家设计标准要求,采光良好,照明设施完善,光线充足。
所有新建、改建校舍均达到7级地震设防要求。
 
44.校舍竣工验收符合规定程序要求
依据“城市、农村《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建标[2008]109号)和《吉林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校舍及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吉教联字[2015]2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县在每栋校舍竣工验收过程中,均有建设、施工、质检、消防单位参加,参照设计图纸各项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二、
质量管理
(九)
设施设备质量达标
45.设施设备购置符合政府采购程序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及《吉林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设备及图书购置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吉教联字[2015]2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县在设备购置方面先将要购置的设备计划报政府采购办审批,按照采购办批准的采购方式,通过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标后,确定中标单位,进行采购。
 
46.设施设备质量达标,符合教育教学需要
依据设施设备行业技术标准和《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吉教发[2010]19号)、《吉林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设备及图书购置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吉教联字[2015]23号)等规定要求,我县对所购置的设施设备严把质量关,由专业人员负责,对购置设备检查鉴定,无误后,签写验收单,并在机关事务管理局和采购办备案。
 
三、
保障体系
(十)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
47.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研究部署工作,督促工作进展
1、2011年通榆县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规划的通知》(通政办发[2011]9号)、《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榆县标准化学校建设规划(2011—2014)的通知》(通政办发[2011]10号)明确了工作任务。2012年通榆县政府将我县校舍安全工程规划进行确认并向省校安办做了《通榆县人民政府关于校舍安全工程三年规划的确认函》(通政函[2012]15号)。
2、2014年县政府下发了《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14]56号),通榆县教育局、通榆县发改局、通榆县财政局联合制定了《通榆县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2014-2018)》(通教联字[2014]4号)。落实了领导机构、职责分工及保障措施,进一步明确了新阶段“改薄”工作任务。
3、2012年下发了《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有关职能部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职责及问责办法的通知》(通政办发[2012]11号)。2014年下发了《通榆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通政发[2014]5号)。2011年我县顺利通过吉林省督导团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评估验收。
4、2014年4月,通榆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成两个检查组对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进行了达标校评估验收,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标。2015年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评估验收。
48.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各项工作成效比较明显
1、按照《通榆县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2014-2018)》(通教联字[2014]4号)要求,严格落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2、“全面改薄”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做好立项和可行性研究等项目前期工作,不得随意简化工作程序。坚持先勘查、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建设、鉴定、检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体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防震减灾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有关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均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资格。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的建设单位和鉴定、检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全面落实质量责任。施工图审查单位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校舍加固改造或新建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3、按计划完成年度“改薄”工作任务。(详见计划任务调查表)
(十一)
资金安排体现省级统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49.加强中央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相关资金统筹
申请到吉财教指【2014】786号指标文件中央资金2047万元,申请到吉财教指【2014】1567号提前下达2015年中央资金1433万元,申请到吉财教指【2015】950号中央资金614万元。以上资金全部落实到位。
50.按照项目规划,足额落实项目资金
根据项目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需求,依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要求,把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按照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及时足额落实到位,累计投入县级薄改专项资金625.3万元。
 
51.加大省级专项资金投入
申请到吉财教指【2014】787号指标文件省级资金602万元,申请到吉财教指【2014】1567号提前下达2015年省级资金693万元。以上资金全部落实到位。
 
(十二)
加强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益
52.制定并严格落实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通榆县教育局、通榆县财政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通榆县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通教联字[2014]5号),明确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集中支付、封闭运行,严禁克扣、截留、挤占、挪用专款。严格实行工程预算决算制度,严控工程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严格按照招投标后签订的协议,及时拨付工程建设资金,未出现因资金滞拨影响工程进度,或拖欠工程款等情况。

53.制定并严格落实基本建设项目费用减免政策
依据《通榆县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通榆县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2014-2018)》(通教联字[2014]4号),“全面改薄”工作过程中基本建设项目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全部免收;涉及经营服务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在服务双方协商的基础上,提倡相关单位从支持教育事业的角度适当予以减收免收。

 
四、
公开公示
(十三)
主动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54.及时公开公示义务教育办学标准、规划建设任务、预算安排、校园校舍建设和设施设备购置进度、实施成效等信息的情况,公开公示内容齐全
按全国改薄办[2015]2号和省改薄办《吉林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管理工作制度(试行)》的规定要求,我们将《通榆县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通过县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内容包括义务教育基本情况和现状分析、标准制定和登记缺口、规划项目及主要任务、规划资金和年度安排、预期效益、保障措施。监督举报电话:4224609。薄弱校建设过程中,《通榆县教育局学校维修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通榆县教育局学校外墙及塑钢窗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通榆县教育局学校教学楼、宿舍、食堂外墙保温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招标方式,选取适合的施工单位或经销商来完成校舍建设维修项目及设备采购项目。严格执行项目进展“双月报”、年度总结报告、责任追究等九项制度。2015年底通榆县被省改薄办定为具有工作特色和亮点典型县,把全面改薄工作进展和成效、取得的经验和做法,凝练的特色和亮点制成光盘上报“全国改薄办”,在教育部“全面改薄工作展播”专题网上进行播放。
 
 
 
(十四)
社会满意度较高
55.教师、学生和家长对项目的综合满意度达到85%以上
我县“全面改薄”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部分学校的教师、家长进行了问卷调查,共计发放问卷100份,回收100份。对问卷调查情况进行了认真统计,满意度为98.44%。

                             通榆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