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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27 20: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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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6月27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沈玲主持召开通榆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秀芬,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瑞群出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署名文章:《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听取和审议了《通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通榆县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涉及政府履职事项的议案》《通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通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通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通榆县人民法院关于案件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通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生态环保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通榆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调研组关于2024年度政府债务情况的调研报告(草案)》,表决通过了《通榆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成东等辞去白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通榆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威等辞去通榆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通榆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补选白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代表,决定了人事事项。沈玲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就如何做好下半年人大工作,沈玲强调,要把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真正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的强大动力。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要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监督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候选人周艳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孟繁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郭福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付明哲,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曹宝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华南,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孙兵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部分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负责人,县政府办公室四级调研员,部分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部分县人大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县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纪委监委拟任命人员列席会议。

 

信息来源:通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