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02-14 17: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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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现将《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上市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20﹞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政策情况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中,多次强调要完善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将发展资本市场作为加强新时代金融工作头号工程,置于首要位置。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致力于提高吉林省经济资本化水平,实施“出政策、建工程、重培育、强服务”体系化办法,推动资本市场改革提质、提速、提档发展。2019年,吉林省新增A股、港股上市公司各1家,上市在审企业3户,进入上市辅导期企业9户,构建了三级上市后备资源库企业1255户,上交所上市工作服务站落户吉林,成功举办了“上交所上市公司走进吉林”和“深交所上市公司走进吉林”活动,吉林省企业上市意识得到有效激发、上市基础得到系统夯实、上市氛围得到不断厚置。但从上市工作整体质效上看,仍存在激励手段不足、组织体系不强等问题,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出发点

  考虑到这是吉林省主动落实中央37号文件精神,以改革手段加快经济金融发展的重要改革性文件和举措,故我们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增数量、提质量”总体思路,聚焦上市工作重点、难点、堵点,从系统化改进角度出发,查找出奖补资金与外省存在较大差距、上市企业资源整合不足等十个方面问题,并把握以下原则:

  一是着力补短板,由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政府双牵头,锚定短板、逐家梳理,制定专门帮扶方案解决上市公司困难;二是着力强培育,对最有希望的拟上市企业,集中政策资金等资源,重点扶持、重点推进、重点突破;三是着力建机制,对企业在各板及境外上市,大幅提高奖补,对上市过程中税费给予优惠,对项目用地优先保障;四是着力厚服务,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强化组织保障和考评机制,为上市工作创造条件;五是着力防风险,针对上市企业退市、外迁等风险,构建预警机制,形成化解合力。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任务

  《实施意见》包括十条政策措施,主要内容为:一是加快重点企业上市培育,强化后备资源库管理,精准确定关键重点企业;二是强化上市企业风险防范,搭建预警平台,及时甄别风险因素;三是加强上市资源整合,加大扶持引导;四是加大财政资金激励,提高奖励金额;五是落实税收扶持政策,用好相关优惠政策,切实减缓相关税费;六是保障项目用地需求,优先供地、重点保障;七是做好金融综合服务,做好银行、担保、保险等一系列金融服务;八是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推动上市创造条件;九是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功能,形成多元化、一条龙的上市和融资服务体系;十是完善组织保障和效果考评,提出压实责任分工、强化激励扶持、做好保障服务、完善效果考评等具体政策措施。上述工作均明确了责任分工。

  新证券法的正式颁布,为吉林省资本市场迎来了发展新机遇。在此关键机遇期,这份文件出台将有利于落实用好政策,有利于激活企业上市信心,推进资本化进程。

 

信息来源:吉林省文人民政府网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发展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