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15-10-12 09:47:01
收藏
关于印发《通榆县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县 建设“生态经济城市”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的通知

通创发〔2015〕1号

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部门、经济开发区办公室、各社区:

  现将《通榆县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县 建设“生态经济城市”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通榆县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县
                            建设“生态经济城市”领导小组
                                   2015年10月8日    

通榆县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县 建设“生态经济城市”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是我县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的开局之年,更是夯实“生态经济城市”建设、打造美丽富庶通榆的重要一年。为进一步有序扎实推进《通榆县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县 建设“生态经济城市”实施方案》和创建规划中的各项创建工作,现制定本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工作任务

  牢牢把握“生态经济景观”三位一体理念,紧紧围绕建设“生态经济城市”这一思想体系,明确争创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这一有效载体,统筹城市建设管理和新农村建设,推进“海绵城市”工程,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根基、打牢基础。聘请吉林大学专家编制《吉林省通榆县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县 建设“生态经济城市”规划》;聘请有资质单位专家编制全县16个乡镇创建规划;指导完成75个市级生态文明示范村创建规划编制;同时突出行业部门特点,落实主体责任,谋划县、乡、村三级联动基本条件及各项建设指标阶段性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2015年度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生态经济城市”工作要立足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文化、生态旅游、生态城乡建设管理、生态安全等六大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细化各部门、各乡镇(场)本年度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部

  1.贯彻“生态经济景观”三位一体理念,结合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生态经济城市”目标,对全县副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乡科级副职后备干部进行专题培训,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80%。充分利用“手机党课”、“电视党校”和“党校在线”等学习媒介,科学解读内涵实质,打牢理论根基。同时,分类分期分批对全县农村、社区、机关、“两新”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中轮训。

  2.将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生态经济城市”工作纳入党政干部实绩考核内容,增加考评权重,根据县直、乡镇(场)不同领导班子类型,正职、副职领导干部不同职责,分类别细化内容、量化分值,强化党政干部对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提高部门开展创建工作的实效性,其考核分值占总分值比重≥20%。

  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

  (二)宣传部

  1.组织好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森林日、世界水日、世界海洋日、全国土地日和节能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以播放公益广告、组织露天演出等方式,使生态文明建设、保护水资源和珍惜土地资源家喻户晓,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成为广大民众的自觉行动,使每个人成为环境保护的卫士。公众生态文明知识知晓度≥80%。

  2.开展好摄影、演讲、知识竞赛等活动,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生态道德,使生态文明成为通榆社会主流价值观,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将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生态经济城市”的有关要求纳入到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当中。

  3.加大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生态经济城市”工作宣传力度,在县城主要出入路口、旅游景区、鹤城广场电子屏幕等醒目处设计制作大型标语。公共信息网、《鹤鸣》报、广播电视台、互联网信息中心等载体要开设宣传专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树立理性、积极的舆论导向,报道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提高公众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4.完成对环境状况满意率的调查。定期刊发创建工作简报。制作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生态经济城市”宣传片、宣传画册。

  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

  (三)住建局

  1.做好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和审批工作。

  2.对现有市场进行普查调研,掌握详实的第一手数据资料,为逐步取缔马路市场,实现入室经营提供科学依据。依据城区总体规划布局,研究编制科学合理的花卉、农贸、物流仓储、小商品、二手车、农机等专业市场的建设规划。

  3.加大城市道路建设改造力度,新建(改造)街路10条、长7公里,铺装面积9万平方米。规划建设棚户区安置房10万平方米,建设公共租赁住房38套、0.2万平方米。

  4.新建、改(扩)建各类建筑的规划,要充分考虑主要街路两侧停车位的预留,马路基石铺装时要降低高度,保证任何车辆均可顺利停入道路两侧停车位。

  5.强化建筑工地的管理,监督施工方在建筑施工现场必须建隔离护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要做到随产随清,防尘防噪等工作必须达到《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的要求。

  6.跟踪监督棚户区改造等新建小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严格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推行建筑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环保标准,新建绿色建筑比例≥40%,绿地率≥25%。

  7.会同公安、国土、城管等部门对国有土地新增违法建筑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坚决拆除。对存量违法建筑要摸清底数,制定拆除计划,对乱挖乱占、乱搭乱建要坚决整治,严格惩处。

  8.加快推进县城水源保护区建设工作,完成水源地新建工程,确保县城居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加强管护工作,科学划定水源保护区,开展保护区域内绿化工作,严禁在水源保护区内养殖畜禽和堆放垃圾,严禁在一级保护区周边乱挖滥采与植被破坏工作。改造二次供水管线199公里;改造水表3.4万块,进行泵房智能监控设备安装。

  9.加大县城区集中供热的改造力度,新建楼房及畜禽舍供暖一律实行电采暖,逐步改造煤锅炉供暖。年内,力争完成10万平方米电采暖楼房新建(改造)工作。

  10.对城区内居民小区物业管理进行调查摸底,年底前拿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通榆县小区物业管理实施意见》。突出以点带面,年底前打造3—5个科学规范管理的样板小区。

  11. 完成城市路网、地下管网建设规划的编制。新建改造地下污水管网7公里,维修改造泵站3个。按照建设“海绵城市”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城市交通承载力的雨污水通排,提高城市的基础设施的配套能力。

  12.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和提标改造,实现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85%,污水处理厂负荷率≥70%,出水水质全部达到1GA标准。

  13.逐步扩大节水器具使用数量,节水器具普及率≥70%。

  14.做好县城区所有出口处的道路硬化、绿化和亮化建设的详细规划,为明年各项开工做好准备。会同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治理好交通秩序,确保车辆畅通,路面全天候整洁。

  完成时限: 11月底前完成

  (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1.建立和完善园林绿化、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卫生整治等方面的管理机制,实行管护问责制,做到责任落实到位,任务落实到人。

  2.完善街路两侧树木栽植、花池建设,以及闲置空地草坪种植工作,要达到树木有型、花草成景视觉效果;沿街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要保持完好、整洁、美观,禁止建筑物的阳台外、窗外、屋顶吊挂或者堆放有碍市容的物品,及时清除乱贴乱画;沿街商业门店牌匾的式样、规格、色调应与周围建筑风格、使用功能相协调,设置的位置应相对统一。促进局部与整体的融合,点、线、面贯通,使得主要街路建设既能独立成景,又能相互辉映。

  3.做好停车场、泊位、停车站点和相关附属设施的规划管理工作,泊位刷印明显停车方向标志,公交站点刷印明显停车位置,并严格监督管理。

  4.推进保洁精细化管理。严格按照城市环境卫生相关标准作业,加强沿街门店的日常管理,抓好“门前三包”(“一包”门前市容整洁,无乱设摊点、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等行为;“二包”门前环境卫生整洁,无裸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无蚊蝇孳生地;“三包”门前责任区内的设施、设备和绿地整洁等)责任制落实和监督检查,主要街道市容环境责任书签订率达到95%以上;城市主次干道、广场、车站等重点地段要12小时保洁,背街小巷8小时保洁,道路干净整洁;排水设施完好,井盖无缺损,管网无堵塞,清掏物无积存;生活垃圾密闭收运、日产日清。

  5.强化户外广告管理工作。规范户外广告、门头牌匾和灯箱橱窗广告,清理、拆除违规设置的各种户外广告和标识牌,拆除、更换破旧广告设施。清洗、粉刷建筑立面和临街墙壁艺术化,规范清理空调机罩、防护栏(网)等设施,整理残垣断壁;严厉打击乱贴、乱涂“小广告”行为,实现属地负责,动员全民参与,及时清除各类“小广告”。

  6.会同公安、交警、运管、住建及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综合执法行动。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清理整顿方案,完成城乡通道视线范围内,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设摊点、乱挂杂物的清理整顿。规范早市、夜市。对主干道,加大监管力度,依法取缔流动摊点、占道洗车、修车等违规行为;对次干道,结合车流和人流情况,在不同时段、路段进行及时合理调控,规范摊点摆设。对小街道,坚持疏堵结合与便民利民的原则,加快市场建设,合理设置临时市场,提供规范、低门槛的经营条件,加强综合管理,引摊进场,还路于民。

  7.做好县城绿化,完成主次街路树木花草栽植、补植,要达到树木排列整齐,树坑平整,无死树枯枝,无吊挂杂物;绿化带无植物枯死,无乱堆垃圾杂物;园林修剪的垃圾杂物及时清理。抓好鹤城广场、体育公园、住宅小区绿化,通过开展绿色小区、绿色庭院、绿色社区等评选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城市绿化的管护意识,不断优化城区园林绿化结构,县城绿地率≥28%,县城居民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

  8.完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防渗辅助设备的购置和启用,推进鹤城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加强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管理,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做好双岗镇、鸿兴镇、边昭镇、新华镇、什花道乡、苏公坨乡、新兴乡等7个乡镇垃圾中转站设施配备和启用工作。探索“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转、县处理”乡村垃圾处理模式,逐步提高村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完成县城内35座公共厕所的新(翻)建工作。完成100个垃圾箱,30台手推车制作投放使用工作。

  9.做好县城区所有出口路段两侧的绿化、路灯亮化。确保绿化带无漏栽、无死枯树木,路灯必须全部实现照明,进一步提升县城区出口整体形象,打造良好的入城名片。

  完成时限: 11月底前完成

  (五)环保局

  1.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完成环境质量指标的监测工作,开展新增土壤和地下水指标监测的扩项能力建设,监测指标达到23项。建立健全耕地土壤环境污染监测体系,监测点位土壤环境质量不降低,土壤环境质量尚清洁以上占比达到100%。完成地表水水质监测,实现水质好于III类比例≥70%。

  2.突出大气环境治理。实施燃煤锅炉整治、改造工作,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率达到40%。完成公交车尾气污染治理。扬尘污染和餐饮业油烟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全年空气环境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比例≥70%。无重度污染天气发生。

  3.推进企业达标排放,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全年应当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通过审核比例要达到100%,宏宇供热等企业的生产锅炉烟尘排放浓度和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要符合国家标准。

  4.加大对工业固体废弃物监管的力度,要求各工业企业对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集中收集、集中处置,实现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90%。同时督查益发合、鸿达食品等全县所有工业企业的生产废水必须达到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5.执行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标准,健全配齐各项考核指标建设体系,制定实施严厉的管理办法,维护自然生态系统。

  6.会同公安局推进噪声指标监测工作有序开展,布置区域噪声、功能区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达到158个。

  7.建设环境事故应急指挥系统。会同安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宣教、环境信息、核辐射环境安全管理等系统能力和环保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完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严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发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要求,环境信息公开率≥80%。

  8.积极争取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指导乡镇完成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全县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65%。

  9.指导乡镇参创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

  完成时限:11月底前完成

  (六)经济局

  1.开展清洁生产,积极发展行业循环经济,建成有效运行的循环型工业体系,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清洁生产的比例≥90%。大力提倡企业一水多用,循环利用,降低新鲜水用量,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18(立方米/万元)。

  2.加强土地集约利用的管理,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益,鼓励企业在现有厂区内实施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实现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65(万元/亩)。

  3.全面提高工业的整体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全县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要达到1家,企业专利申请量、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10%。

  4.坚定风电产业主体地位,推进绿色产业快速发展。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绿色能源产业户数达到6户,绿色农畜产品深加工产业户数达到20户,两大产业产值年底前要达到42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56%以上。

  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

  (七)发改局

  1.突出抓好工业节能、机关事业单位节能,做好高耗能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工作,完成年度节能任务。改造和淘汰高耗能设备,对小造纸、小化工、小制革、小印染、小酿造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实行限批,现有企业全部关停。实现单位GDP能耗≤0.60(吨标煤/万元)。

  2.积极争取生态产业项目,加快完善《通榆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方案》中相关工作。围绕向海湿地生态保护与恢复示范工程、包拉温都省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谋划生态资金项目。

  3.推广节能装置设备,确保全县节能器具普及率≥70%。

  4.配合财政局完成生态环保投资占GDP比重≥3.0%。

  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

  (八)能源局

  1.加快230万千瓦风电场建设,年底前力争完成60万千瓦吊装,完成龙源扩容和更生东风电场建设,全县并网风电场达到110万千瓦左右。推进咱家集团、庆达、中节能、首航35MW光伏发电项目开工建设,促进禾佳2.4MW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实现并网发电。

  2.优化能源产业结构,进一步探索能源互补、区内直供、余电上网绿色能源产业示范园区的本地消纳模式,加大清洁能源供暖改造力度,配合住建局完成10万平方米楼房新建(改造)工作。

  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

  (九)文广新局

  1.以墨宝园为核心打造文化产业园区,逐步吸引更多的文化企业入驻墨宝园;紧扣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生态经济城市”主题创作吉剧1部以上;开展1次以上绿色文化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维护生态文化环境和健康市场秩序。

  2.继续巩固生态文化在通榆的主体文化地位,鼓励生态文化创作,打造生态文化品牌。组织开展“文化惠民直通车”、“三下乡”等文化实践活动3次以上,营造生态文化大氛围。

  3.深入挖掘弘扬非遗资源,激活传统文化细胞,培植地域特色文化产业。

  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

  (十)教育局

  1.组织开展生态文化进校园活动,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到地方校本课程,把环保科普知识和环境友好理念普及到校园当中,增强学生的生态文明意识,营造校园绿色文化氛围。

  2.创建绿色学校5所,搞好生态文化教育试点和基地建设。

  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

  (十一)旅游局

  1.完成向海乡、包拉温都乡、瞻榆镇、兴隆山镇、同发牧场等旅游资源普查。

  2.依托向海湿地、丹江湿地、兴隆山蒙古黄榆林、包拉温都杏树林、墨宝园、神榆森林公园、同发郁洋淀苇荡、三家子草原等重要景点打造精品旅游路线,完成全县景区(点)简介的编纂。

  3.挖掘包装风电、光伏农牧业等绿色能源产业观光旅游资源,谋划完成“风车景观带”、“光伏农业展区”等2个特色旅游项目。

  4.整合旅游项目资金,完善向海景区等重点景区的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景区服务和建设水平。

  完成时限:11月底前完成

  (十二)国土局

  1.负责统计县域内各类(级)自然保护区、人文公园、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等面积。按照计算工式进行折算,实现我县受保护地区面积占全部国土面积的比例≥16%。

  2.会同公安、住建、城管等部门对在集体土地上乱挖乱占、乱搭乱建等违法违规改变土地性质的,要抓紧调查摸底,坚决依法打击。

  3. 联合农业局遵照并坚决执行耕地保护红线。

  完成时限:11月底前完成

  (十三)林业局

  1.积极争取国家退耕还湿试点,争取实施科尔沁沙地治理工程。

  2.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工作,全年完成造林任务10万亩,成活率≥70%。

  3.不断完善公益林管护,争取公益林补偿资金,年内,公益林面积达到121万亩。

  4.保护好辖区内的森林、森林公园,逐年增加植树造林面积,完成森林面积统计,力争森林覆盖率≥16.8%。

  完成时限: 11月底前完成

  (十四)畜牧局

  1.制定全县畜禽养殖发展规划,并按规划对畜禽养殖发展、防疫用药和畜禽粪便污水处理进行监管。

  2.引导发展规模化生态养殖示范区,认真抓好精品牧业园区和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扩大草原红牛、奶牛、有机鸡、肉驴、肉羊、向海大雁等品种养殖规模。

  3.加快推进“粮改饲”试点项目工作,依托“公司+合作社+农户”运作模式,促进土壤改良,扩大饲料田种植面积,达到  1万亩。

  4.加强对草原的管理,制定并实施草原“三化”治理方案。

  5.联合环保局加强对畜禽养殖场(小区)的粪便污染治理的监管力度,积极倡导各养殖场(小区)加强畜禽粪便的资源化利用工作,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必须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环评要求建设污染防治处理设施,并通过环保验收。实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粪便综合利用率≥95%。凡新建供暖畜禽圈舍都要采用电供暖。

  完成时限:11月底前完成

  (十五)财政局

  1.加大政府在环境保护中的投资力度,环境保护投资占GDP比重≥3.0%,逐年增加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并保证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生态经济城市”所需经费。

  2.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要求一律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力争今年实现上述两项产品占政府采购总数比例≥80%。

  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

  (十六)公安局

  1.会同城管执法大队规范车辆停放,加大执法力度,在城市内,长白路、繁荣大街、育才路等主要交通干线和商业密集的区域内车辆停放管理,严格按照标志线及箭头方向停车。交警大队要成立巡查组,分片巡查,确保管理不留死角,实行违反规定车辆警告、曝光、处罚管理机制,不断规范车辆停放。

  2.会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强化交通秩序管理,规范路标、信号指示灯、公交站点管理和设置。城区中心地段(如民主东路与建设街交汇路口、四海明珠小区西门丁字路口)以及开发区新建路段主要路口等处必须科学、合理、有效地增设交通信号指示灯。加强城市交通的组织指挥,保障道路通畅,努力建立起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秩序。扎实推进乡村监控探头建设,不断提升“大平安”建设技术支撑水平。

  3.加强危险化学品及交通安全监管,逐步降低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发生频率。

  4.会同社会服务管理信息中心加强社会信息整合,实现信息共享、化解纠纷、排查隐患、服务群众、维护和谐五位一体的目标。

  5.会同交通运输局、城管执法大队强化运输车辆管理,城区工程运输车辆实行备案管理,加大惩处力度,对不做覆盖或覆盖不严的运输车辆,依法严处。

  6.配合环保局加强县城噪声监管,改善通榆县声音环境质量。

  7.配合环保局推进公交车尾气排放监管联合执法行动。

  完成时限:11月底前完成

  (十七)水利局

  1.组织开展节水工程,完成50万亩节水增粮行动项目。提高节水效果,确保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7,实现工程水利向生态水利转变。

  2.推进河湖连通向海泡塘补水工程。完成兴隆、胜利两座水库常态化蓄水,满足县城北湿地公园补水需求,为水环境改善和水产品养殖以及与之匹配的水田开发奠定基础。

  3.实施文牛格尺河洪水资源化工程,扩大湿地100平方公里,蓄水量达到3000万立方米,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

  4.探索农膜回收工作,逐步建立农膜回收机制,扩大可降解农膜使用面积,农膜回收率≥70%,并逐步减少农膜使用量,切实减轻土壤“白色污染”。

  5.配合卫生局做好村镇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工作。

  完成时限:11月底前完成

  (十八)交通局

  1.统筹交通道路建设资金,推进县、乡、村道路建设,完成向海乡至团结乡等公路建设任务。全年新建(改造)农村水泥路133.5公里。

  2.推进国省干线公路沿线绿化美化建设,打造绿化美化精品路段,在国省干线公路以及县城出入口道路两侧建设50米绿化林带。加强对交通建设项目监管,减少交通设施建设中生态环境破坏,减少交通运输能耗,加快推进交通建设项目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工作。

  3.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事业,倡导公众使用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方式出行,公众绿色出行率≥50%。

  4.配合环保局推进公交车尾气排放监管联合执法行动。

  完成时限:11月底前完成

  (十九)统计局

  1.负责六大生态工程建设中所涉及的数据统计,创建指标折算,并上报县创建办。

  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

  (二十)卫计局

  1.加大农村改厕力度,提高其质量和数量,乡镇卫生厕所达到省级生态示范乡镇标准。主要公路沿线重点屯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

  2.推进旅游景区(点)厕所建设。

  3.加大对全县水源卫生合格率的监测频次,确保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100%。

  4.负责县域内所有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集中收集转运工作,集中处理率≥95%。

  完成时限:改厕工作10月底前完成,其他工作12月底前完成

  (二十一)农业局

  1.鼓励企业及种植大户开展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指导乡镇(场)提高主要农产品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比重。全年,县域内农作物中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50%。

  2.加大户用沼气池的建设力度,推广户用太阳能使用面积,配合水利局推进光伏提水项目建设,不断提高清洁能源所占比例。年内,农村生活用能中清洁能源所占比例≥40%。

  3.控制外来入侵的农作物物种在当地生存繁殖,对当地生态或者经济构成破坏。本地物种受保护程度达到100%。

  4.借助全县水环境持续改善及土地整理项目实施的有利契机,大力推进水田开发,年内全县开发水田面积≥1.2万亩。

  5.在长白线、通向线、科铁线等主要公路两侧打造葵花、高粱、谷子等作物为主的有机、绿色种植带。

  6.负责指导乡镇(场)完成秸秆综合利用率、化肥农药施用强度数据折算。逐年减少化肥、农药使用率。

  7.会同国土局执行耕地保护红线,落实《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有关耕地保护的约束性指标。

  8.配合水利局抓好农膜回收和减量工作。

  完成时限: 11月底前完成

  (二十二)市场监督管理局

  1.加强对全县食品药品领域的监督管理。对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要进行全程监管,对全县范围内的食品质量要进行常态监测,对不安全食品要及时召回,对违法经营要依法依规按处罚上限严惩;严格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的研制、生产、经营进行管控。制定《食品药品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好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2.会同城管执法大队,开展好综合执法行动,进一步规范商贸市场。

  3.配合农业局、乡镇(场)完成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

  完成时限:11月底前完成

  (二十三)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1.加快建设阿里巴巴农村淘宝通榆项目,完成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帮助农民更低成本“触网”。加强电子商务知识技能培训,全年培训电商创业者2000人(次)。

  2.抓住农博会、“双11”电商促销日等契机,打造通榆绿色纯天然弱碱农产品品牌,提高农产品“线上”销售量,以生态产品品牌效应带动县域生态旅游业知名度的提升。

  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

  (二十四)县委党校

  1.扎实推进“生态经济景观”三位一体理念,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生态经济城市”内容进课堂工作,在全年主体班次和非主体班次的专题知识培训课时≥10%。

  2.深入乡村、社区基层开展调研和宣讲活动,提出切合县域实际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和对策。

  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

  (二十五)生态办

  1.加大生态执法力度,确保河道、芦苇、湿地、林地、草原整治顺利推进,保障生态安全。

  2.实施向海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推进生态移民工作,加强湿地和生态植被保护,使其充分发挥生态功能区作用。

  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

  (二十六)社会服务管理信息中心

  1.推进信息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基础数据,以信息平台和矛盾调处平台为载体,深化数据库管理、事件处理、决策分析等功能,不断提升服务能力。

  2.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对各部门的信息平台进行整合,科学设置,使信息实现科学、及时、准确、有效的共享。

  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

  (二十七)乡镇(场)

  1.推进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的创建工作,加快辖区内市级生态文明示范村创建步伐。辖区内农民年人均纯收入≥8000元。

  2.增加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无公害食品种植面积比重。积极开展符合标准农产品认证工作。年内,辖区内有机、绿色、无公害食品种植面积占农作物播种总面积≥50%。

  3.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通过粉碎还田、过腹还田、用作燃料、秸秆气化、建材加工、食用菌生产、编织等措施。年内,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5%,辖区内全部范围划定为秸秆焚烧禁区,无农作物秸秆焚烧现象。

  4.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全部履行环评手续,达到减排要求。

  5.实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畜禽养殖场(小区)需配备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并通过还田、沼气、堆肥、培养料等方式。年内,辖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粪便综合利用率≥95%。

  6.预防环境事件发生。控制外来入侵物种在当地生存繁殖,对当地生态或者经济构成破坏。

  7.加快市级生态文明示范村、主要公路沿线村屯、旅游线路沿线村屯和乡镇(场)所在地村屯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有经费保障、有卫生清洁员、有垃圾箱、有垃圾清运车、有无害化垃圾填埋场、有排水沟、有卫生厕所“七有”标准建设。完成屯中路硬化工作。着力解决柴草乱垛、粪土乱堆、脏水乱倒、厕所乱建、畜禽乱跑问题。乡镇(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6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 ,生态文明示范村(屯)生活垃圾按照可堆肥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不可回收垃圾进行分类收集的农户比例≥70%。结合危旧房改造,全力推进室内厕所建设,新建房屋室内厕所达到100%。辖区内卫生厕所普及率≥95%。

  8.抓好庭院卫生。因屯施策,农户采取修建植物秸秆栅栏墙、土坯墙、水泥板墙、红砖墙等方式,规范院墙建设,农户庭院保持整洁。村部、村卫生所和其它公共服务场所,房屋院落建设新颖美观,绿化效果好,室内外卫生整洁,办公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9.扩大乡镇(场)建成区街道绿地面积。年内,乡镇(场)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5㎡/人。

  10.引导农民减少农药使用量,逐步降低农用化肥、农药施用量,生态文明示范村农用化肥和农药的施用强度分别<250、<3.0(折纯,公斤/公顷▪年)。不断改进农民施肥习惯,增施有机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污染。

  11.积极开展符合本地实情,具有乡镇(场)地域特色种养殖模式,稳步推进品牌化发展,主要路口路段设立标识,营造生态文化氛围。

  12.建立完善村规民约,推进村民自治。乡村邻里和睦,家风勤俭,反对迷信,社会治安良好,无重大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村级组织健全、领导有力、管理民主。推行村务公开比例的村达到100%,遵守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村民农户比例达到100%,制定实施有关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村规民约的行政村比例≥85%。

  13.因地制宜,以民为本,科学规划,加强乡村集贸市场管理,规范摊位。会同有关部门对占道经营,乱摆、乱放、乱停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治。

  14.配合环保局落实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完成辖区内村庄环境综合整治。

  15.配合水利局、农业局探索建立农膜回收机制。

  16.配合各职能局完成六大生态工程基础数据采集汇总。

  完成时限:涉及基础设施建设、种植、绿化美化工作10底前完成,其他工作11月底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项创建工作,创建办牵头,负责创建工作任务分解、技术指导等具体工作,同时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都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二)制度保障

  1.实行工作调度联席会议制度。按照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及核查要求,召开部署动员大会;定期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调度会。按照会议的目标任务及工作要求,由组织部、纪检委、两办督查室和创建办派出工作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

  2.实行奖惩制度。根据各项工作任务,严格实行每一项创建指标都有责任部门,每一项创建工作都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形成一对一负责的体系。各部门、各乡镇(场)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此项工作的主管领导、主管科室、具体工作人员,及时汇报工作,沟通情况。实行奖惩机制,按照责任分工,对核查验收工作中表现突出、接受现场核查验收较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敷衍、拖沓的单位或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3.实行阶段总结、上报制度。按照会议、文件及其他相关要求,各部门、各乡镇(场)要及时提交各种创建档案材料及汇报材料,重大问题可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4.实行强化宣传制度。各部门、各乡镇(场)要加大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生态经济城市”的宣传力度,拓展宣传教育的对象和范围,加强对辖区中小学生、机关企事业单位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生态经济城市”的宣传工作;要实施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强化社会监督机制,健全群众监督举报制度;要充分发挥各级新闻媒介的作用,对创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经验予以弘扬,对创建工作中有负面影响的事件予以曝光。

  (三)资金保障

  各部门、各乡镇(场)要加大创建工作的资金投入,充分整合项目资源,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采取积极地融资政策和灵活的融资手段,吸引各类投资主体,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并广泛参与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生态经济城市”工作。

    通榆县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县 建设“生态经济城市”领导小组       2015年10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