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县各部门现执行的行政审批、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国营畜牧(林)场,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规范行政审批和许可权,加大公开透明运行力度,使社会公众了解全县各部门现执行的行政审批、许可项目,便于群众对行政审批、许可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省政府关于《2010年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告》的规定,结合各有关部门执行《通榆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县各部门现执行的行政审批、许可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决定》(通政发〔2008〕44号)的实际情况。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对2008年以来省、市取消、下放、暂停和不列入行政审批的项目和全县各部门现执行的行政审批、许可项目进行清理和核实。最后确定全县各部门的行政审批、许可项目共652项。经县政府审定同意,现予以公布执行,并就有关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凡是未列入本决定所附目录的项目,一律停止执行。对于继续执行未列入《通榆县各部门行政审批和许可项目目录》的部门,县政府将追究该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对于行政审批、许可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群众可以向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举报(举报电话:4237110、4242429)。
附件:通榆县各部门行政审批和许可项目目录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