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19-11-20 19: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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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及财政预算部分变更情况的报
  ―2016年8月9日在通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35次会议上
  财政局局长 曾宪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的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财政预算部分变更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县的财政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和热心关怀下,克服困难,大力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虽然财政收入进度没有达到均衡缴库目标,但财政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财政收入完成17,435万元,为年计划的32.7%,同比减少7,450万元,下降29.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39,737万元,为年计划的71.3%,同比减少41,660万元,下降23.0%。具体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如下:
  (一)财政收入
  1、税收收入完成9,350万元,同比减少1,797万元,下降16.1%。
  2、非税收入完成8,085万元。其中:
  (1)专项收入完成452万元,同比减少235万元,下降34.2%。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623万元,同比减少2,717万元,下降62.6%。
  (3)罚没收入完成996万元,同比减少2,622万元,下降72.5%。
  (4)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5,014万元,同比减少79万元,下降1.6%。
  (二)财政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31万元,为年计划的66.6%,同比减少285万元,下降3.2%。
  2、国防支出23万元,为年计划的29.9%,同比增加13万元,增长130.0%
  3、公共安全支出3,216万元,为年计划的42.9%,同比减少3,221万元,下降50.0%(主要是检察院、法院体制上划减少的支出)。
  4、教育支出29,132万元,为年计划的52.1%,同比增加544万元,增长1.9%。
  5、科学技术支出80万元,为年计划的33.3%,同比减少7万元,下降8.0%。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64万元,为年计划的94.1%,同比减少6万元,下降0.3%(主要是体育工程、广电农网改造等减少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546万元,为年计划的164.9%,同比减少2,848万元,下降9.1%(主要是上级专项资金、福利综合楼建设项目减少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460万元,为年计划的86.4%,同比增加663万元,增长3.7%。
  9、节能环保支出2,333万元,为年计划的36.3%,同比减少2,135万元,下降47.8%(主要是上级专项资金减少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5,309万元,为年计划的58.8%,同比减少4,301万元,下降44.8%(主要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减少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29,951万元,为年计划的78.1%,同比减少30,674万元,下降50.6%(主要是节水增粮专项资金减少的支出)。
  12、交通运输支出1,864万元,为年计划的44.4%,同比减少4,402万元,下降70.3%(主要是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减少的支出)。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04万元,为年计划的84.9%,同比增加156万元,增长105.4%。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9万元,为年计划的33.1%,同比减少1,069万元,下降83.6%(主要是中小企业注册资本金减少的支出)。
  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389万元,为年计划的128.0%,同比增加919万元,增长195.5%(主要是土地增减挂项目增加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7,804万元,为年计划的203.8%,同比增加4,848万元,增长164.0%(主要是上级农村危房、保障性住房专项补助资金增加的支出)。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72万元,为年计划的23.9%,同比减少5万元,下降2.8%。
  18、国债还本付息支出150万元,为年计划的4.7%,同比增加150万元,增长100.0%。
  政府性基金预算地方收入4,245万元,同比增加486万元,增长12.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798万元,同比减少307万元,下降6.0%
  回顾上半年,受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和中国经济转向新常态影响,全省经济增速大幅回落,我县财政收入形势不容乐观,地方级财政收入与序时进度50%的目标任务相比,短17.3个百分点,全口径财政收入短15个百分点,对预算执行产生一定的影响。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县政府主动作为,精准施策,各项工作得到扎实推进。
  1、加大组织收入力度,提高财政收入水平。
  为完成全年收入任务,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财政收入水平。一是协调国税、地税部门加大收入力度。定期召开财政收入调度会议,对风电场开发、装备制造、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等重点税源进行重点监控,确保实现的税收及时足额入库。二是积极探索土地增减挂试点,推进土地整治、水田开发以及新增耕地提质定级工作,实现土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收入。三是加大非税收入的征管力度。加强国有资产出售、出租有偿使用收入、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管理,做到应收尽收。
  2、强化沟通协调,积极向上争取补助资金。
  为缓解我县财政支出压力,弥补预算缺口,保证全县各项重点支出按时拨付,财政部门积极与省财政厅进行沟通、联系、汇报,准确掌握上级财政资金的分配信息,及时上报资金申请,努力取得省厅的关心和大力支持,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上给予倾斜。
  3、合理安排预算资金,保证重点项目支出。
  针对本年度增支因素较多、收支矛盾突出的实际情况,财政部门科学调整支出结构,积极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一是保障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津贴补贴的及时发放,并对所有财政供养人员进行指纹认证,强化了人员经费管理。二是保障义务教育经费的拨付。拨付教育专项资金5,714万元。三是加大社会保障力度。拨付再就业资金1,900万元、养老保险资金24,306万元、城乡低保资金2,800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贴资金4,500万元。四是加大重点项目投入。拨付资金5,052万元,主要用于城市道路维修、排水供水改造、“六馆一中心”建设及农村公路建设等。五是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发放惠农补助资金37,568万元,其中农业支持保护补贴27,315万元,牧草良种补贴149万元,牧业转型补贴1,911万元,林地清收补贴1,926万元,造林补贴2,437万元,草原奖补358万元,农机购置补贴969万元,退耕还林补贴2,503万元。
  4、积极筹措资金,推进扶贫攻坚进程。
  为保证我县扶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完成省市下达工作目标,在有限的财力内,筹措资金5,000万元,并已全部拨付到位,其中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救助1,000万元,用于农民贷款贴息1,000万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1,000万元,用于美丽乡村建设1,000万元,用于牧业货款1,000万元。
  5、创新财政监督措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县财政部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量入为出,量财办事,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预算资金。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实现政府采购3,171万元,节约资金262万元,节支率达7.64%。二是实行财政资金审核制度。在继续加强对基本建设支出审核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其他财政支出审核范围,严把支出关口,审核预算资金5,353万元,审定资金4,470万元,审减资金883万元,审减率16.5%。三是积极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对全县5个县直部门及3个乡镇的会计信息质量及有关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政府非税收入征收、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到6月末共检查12个单位,查出违规金额达142万元,现已上缴1.2万元,其他正在整改。
  二、关于财政预算部分变更情况
  在上半年的预算执行中,根据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财政的实际情况,我们建议对县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6年财政预算做部分变更。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原来的196,010万元,调整为337,820万元,其中:县安排53,300万元、各项结算及返还性收入75,610万元没做调整;专项补助由67,100万元调整为208,91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变更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原预算安排13,110万元,县安排100万元,省追加指标5,530万元,调整后指标18,740万元。
  2、国防支出原预算安排77万元,县安排51万元,调整后指标128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原预算安排7,491万元,县安排120万元,省追加指标5,079万元,调整后指标12,690万元。
  4、教育支出原预算安排55,910万元,省追加指标4,370万元,调整后指标60,280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原预算安排240万元,省追加指标75万元,调整后指标315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原预算安排2,194万元,县安排1,020万元,省追加指标3,336万元,调整后指标6,550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原预算安排17,306万元,县安排160万元,省追加指标29,524万元,调整后指标46,990万元。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原预算安排21,354万元,省追加指标8,386万元,调整后指标29,740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原预算安排6,435万元,县安排140万元,省追加指标8,075万元,调整后指标14,650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原预算安排9,028万元,县安排1,274万元,省追加指标4,288万元,调整后指标14,590万元。
  11、农林水支出原预算安排38,365万元,县安排100万元,省追加指标49,403万元,调整后指标87,868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原预算安排4,195万元,县安排219万元,省追加指标4,096万元,调整后指标8,510万元。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原预算安排358万元,省追加指标150万元,调整后指标508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原预算安排632万元,省追加指标3,083万元,调整后指标3,715万元。
  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原预算安排1,085万元,县安排1,050万元,省追加指标585万元,调整后指标2,720万元。
  16、住房保障支出原预算安排3,830万元,省追加指标12,790万元,调整后指标16,620万元。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原预算安排720万元,省追加指标2,940万元,调整后指标3,660万元。
  18、预备费原预算安排6,020万元,分别调整到其他科目中。
  19、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原预算安排3,180万元,县安排1,786万元,调整后指标4,966万元。
  20、其他支出原预算没做安排,省追加指标100万元,调整后指标100万元。
  21、上解支出原预算安排4,480万元,没做调整。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3,000万元,调整为14,760万,其中;县安排由3,000万元调整为6,920万元,专项收入原预算没做安排,调整为7,8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变更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原预算没做安排,省追加指标610万元,调整后指标610万元。
  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原预算安排2,880万元,县安排3,920万元,省追加指标7,230万元,调整后指标14,030万元。
  3、其他支出原预算安排120万元,没做调整。
  三、克服困难,扎实工作,确保完成2016年财政工作
  上半年,全县经济运行总体上保持了良好的态势,财政预算执行较好地支持了民生和改革的需要。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由于受我县房地产行业、风电行业等重点税源及财政非税收入中土地占补平衡指标收入进度等因素的影响和“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完成下半年的财政收入的难度较大,保工资、保重点、促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为此,我们要按照县委常委扩大会议部署,在以“生态经济景观”三位一体理念建设“生态经济城市”思想体系指导下,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依法监督和县政协大力支持下,克难攻坚,扎实工作,积极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大力提升财政收入水平。一是加快推进70万千瓦电场建设进度,使风电企业尽快投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税源品质高的企业,积极培植新的税源增长点。二是加大对建安房地产、装备制造、交通运输、基建工程等重点税源的监控,夯实稳定税源。三是统筹推进土地整治、水田开发以及新增耕地提质定级,增加土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收入。开展建设用地土地增减挂试点,实现土地财政收入。四是加强国有资产出售、出租有偿使用收入、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管理,做到应收尽收。五是继续同上级财政部门保持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国家财政资金支持导向,及时做好资金申请工作,确保上级财政支持我县的力度不断增大,弥补预算缺口,缓解我县的财政困难。
  (二)切实保障民生支出。在支出安排上,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以“保工资、保重点,保正常运转”为目标,统筹安排财政资金。一是要切实保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按调整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保证公车改革补助、农村教师生活补贴、基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生活补助等各类政策性补贴按要求兑现。二是加大社会保障投入。认真落实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职业年金制度。提高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投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三是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推进老城区改造进程,加强城市道路、农村公路、城市地下管网、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四是支持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加大教育事业投入,推进农村薄弱校改造和幼儿园建设。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支持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移址改建。扶持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实现“六馆一中心”、全民健身中心及广电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成使用。加大对电子商务和农村淘宝的投入,推动电子商务升级发展,扶持引导本土平台良好运营。
  (三)提高财政资金监管水平。一是加大政府采购的管理力度。对重大采购项目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对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实行严格审批手续,并逐渐实行采购预算制度。结合我县实际,选取合适的项目,探索利用“PPP”模式拓宽融资渠道,减轻政府债务压力。二是实行财政性投资工程资金审核制度。进一步增加审核人员,通过培训提高评审能力,引进第三方即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核,有效节约财政资金。三是发挥财政监督职能,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大民生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和非税收入专项检查,纠正违反财政、财务制度规定的行为。四是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于民生改善和事业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6年的财政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坚信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依法监督下,通过全体财税干部的共同努力,克服困难,扎实工作,一定能够完成当年的财政收支任务,为推进通榆“生态经济城市”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信息来源:通榆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