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榆县包拉温都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现将包拉温都保护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对外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内,如对清单内容有任何疑问或意见,请及时与包拉温都自然保护区联系(联系电话:0436-4670999)
附件: 1.包拉温都保护区行政执法主体清单
2.包拉温都保护区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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