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3-01-06 13: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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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用房分配工作流程

  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按照通榆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通榆县委、县政府于2020年06月08日启动了鹤城佳苑及知识分子楼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由通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通榆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具体实施征收工作。目前,回迁安置用房已基本建设完成。为顺利地完成回迁用房分配工作,依照国家、省、市、县棚户区改造的先进经验,参考白城市《CB2013-03号地块(永茂·瀚城国际小区)住宅回迁安置用房分配方案》制定本分配工作流程。具体如下:

  一、分配保障
  回迁安置房屋分配工作由通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通榆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具体实施,全体回迁居民参加。为了保证分配工作的顺利进行,分配现场全程监控,分配程序与结果由通榆县公证处现场公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现场监督,新闻媒体宣传报导和舆论监督,成立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用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二、分配方法
  被征收人按签订协议序号与搬家交房序号之和由小到大的顺序回迁,在协议签订所对应的户型中选择楼号、楼层。选择同一户型、序号之和相同的,采取拍号的方式分先后进行。
  (例如:某征收地块张某签订协议序号为1,搬家交房序号为1,签订协议序号与搬家交房序号之和为2,选择楼源面积为50㎡,应在该地块50㎡为第一组进行拍号;
  同一地块李某签订协议序号为1,搬家交房序号为3,签订协议序号与搬家交房序号之和为4,选择楼源面积为50㎡,则在该地块50㎡的第三组进行拍号;同一地块王某签订协议序号为2,搬家交房序号为2,签订协议序号与搬家交房序号之和为4,选择楼源面积同样为50㎡,王某和李某则同样在该地块50㎡的第三组进行拍号,按序号之和顺序从小到大依次进行。)
  三、分配房源
  1、知识分子楼棚户区改造地块:回迁楼3栋。
  2、鹤城佳苑棚户区改造地块:回迁楼A区16栋、B区13栋、D区23栋。
  四、分配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透明的原则;
  (二)拍号的程序与结果由通榆县公证处现场公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负责监督;
  (三)采用第三方吉林省贰零捌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携带系统装备全程参与;
  (四)依据《通榆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通政发【2019】21号)第二十二条第(九)款的产权调换分配原则,被征收人按签订协议序号与搬家交房序号之和由小到大的顺序在协议签订所对应的户型中选择楼源。选择同一户型、序号之和相同的,采取拍号的方式分配。确保每个被征收人安置房的落实定位。
  四、分配程序
  (一)选房
  1、入场拍号须知
  (1)被征收人每户参与回迁安置用房分配的人员不得超过
  2人。
  (2)被征收人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提前20分钟入场。
  (3)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入场,视为自动放弃,待本地块所有被征收人安置后,在本地块剩余楼源中选择。
  (4)因被征收人本人不能到现场参与拍号的,受托人应在
  签到时出示公证处出具的《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被征收人有序入场后,在等待拍号区等待工作人员核对人员信息。
  3、按照被征收人签订协议序号与搬家交房序号之和由小到大进行依次排序。以同一序号之和、同一面积为一组进行公开拍号。拍号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拍号分出第二次拍号顺序,第二次拍号分出选房顺序。顺序确定后,由被征收人选择楼号、楼层,选完楼号、楼层后按规定时间签订《楼源分配确认单》。
  4、因回迁安置用房分配参与人数较多,工作量较大,被征收人在每轮选房过程中只有1次机会,被征收人拍号和选择楼源应在3分钟内选择完毕,被征收人拍号即刻生效,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弃号、私自更改、转让、调换序号。楼源选定后被征收人在《楼源分配确认单》上签字,县征收办与被征收人各执一份,根据《楼源分配确认单》完善征收补偿协议,时间另行通知。
  被征收人一经签署《楼源分配确认单》,即发生法律效力,在规定时间内未拍号或已拍号但未签定《楼源分配确认单》以及违反拍号规则的,视为自动放弃该轮选房权,待本地块所有被征收人安置后,在本地块剩余楼源中选择。
  (二)现场监督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负责全过程监督,公证处对公开拍号和选房全过程进行公证,确保过程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五、公示流程及时间
  (一)公示方式
  1.通榆县人民政府网站
  2.在所属街道、县征收办公室醒目位置进行张贴
  (二)公示时间
  2023年 1月6日 
  六、分配地点
  通榆县兴东商都A座一楼
  七、分配时间
  2023年 2 月 6日-2023年2月10 日
  八、分配须知
  (一)因被征收户个人原因未参加回迁安置用房分配的回迁户,视为放弃按政策选择楼号、楼层权利,待本地块所有被征收人安置后,在本地块剩余楼源中选择。
  (二)被征收人本人不能到场参与拍号的,须提前到居住所在地公证处办理《委托书》,应向指定工作人员出具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待本地块所有被征收人安置后,在本地块剩余楼源中选择。
  (三)继承人选房。因原选房人已故而发生继承关系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在无遗赠、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定继承中有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自然人作为选房人。选房人需提供死亡证明及继承相关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在楼源分配过程中,因楼源不足情况导致被征收人调整变更的面积、房屋楼层等,在不违背相关政策的情况下,经分房领导小组审定后,享受同等待遇。
  九、会场秩序
  (一)拍号现场全程监控,参会人员应提前20分钟到达会场,不得迟到,不得在会场内随意走动。参与人员应将手机关机或设置在振动、静音状态;禁止会场内吸烟、接打电话、大声喧哗等扰乱现场秩序的行为。
  (二)参与拍号人员须保证身体健康、智力健全、无精神障碍,如在拍号期间因身体原因导致程序中断,不能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楼源选择,视为自动放弃,待本地块所有被征收人安置后,在本地块剩余楼源中选择。
  (三)如在拍号现场突发疾病(心脏病、低血压、头晕等),其家属应立即拨打120、采取急救措施,并及时带离现场。因为自身原因不能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楼源选择,视为自动放弃,待本地块所有被征收人安置后,在本地块剩余楼源中选择。
  存在上述隐患风险的被征收人,可提前办理公证委托手续,由受委托的监护人陪同。
  (四)对选房过程中阻碍回迁安置工作顺利开展的(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等),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取消其选择楼源资格,待本地块所有被征收人安置后,在本地块剩余楼源中选择。
  十、注意事项
  由于此次回迁安置分配工作参与人员众多,分配工作持续天数较长,请各位被征收人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安排时间参加此次分配工作。
  特此通知!
 
 
通榆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