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2-12-29 09:20:00
收藏
关于公开选择估价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面向社会公开选择房地产估价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范围
  通榆县三号小区B组(老农机公司地块),需要对房屋价值、附属物价值、其他资产价值及相应的土地评估。
  二、报名条件
  具有三级(含三级)以上房地产估价资质、资产评估资质和C级(含C级)以上土地评估资质。本次选择评估机构接受联合体报名,以房地产估价资质为主。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资产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及土地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近三年同类评估业务报告3份(每年一份)
  5、提交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5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通榆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凤凰城售楼处五楼)。
  联系人:翟剑峰      联系电话:18643647892
  办公室电话:0436-4227745
 
 
通榆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