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5-26 08: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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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公告

  为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规定,现将白城市通榆县境内拟划定铁路安全保护区位置信息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安全保护区位置信息

  (一)县边昭镇铁东、铁西村,平齐上下行线K222+200-K223+000,长度800米。

  (二)县边昭镇铁东、铁西村,平齐上下行线K230+000-K230+900,长度900米。

  (三)县边昭镇靠山村,平齐上下行线K232+100-K233+300,长度1200米。

  (四)县边昭镇佟家店村、和平村~县开通镇榆林村,平齐上下行线K241+900-K249+900,长度8000米。

  (五)县开通镇迎新街道,平齐上下行K254+300-K254+900,长度600米。

  (六)县开通镇胡家店村,平齐上下行K258+700-K259+300,长度600米。

  (七)县开通镇胡家店村,平齐上下行K261+300-K262+100,长度800米。

  (八)县双岗镇双岗村,平齐上下行K289+300-K290+900,长度1600米。

  二、划定范围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普速铁路为8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普速铁路为10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普速铁路为12米;

  (四)其他地区普速铁路为15米。

  三、安全规定

  (一)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除必要的铁路施工、作业、排险活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保护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禁止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 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

  (二)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取土、挖沙、挖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应当征得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遵守保证铁路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施工安全规范。

  (三)上述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与公路建筑控制区、河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航道保护范围或者石油、电力以及其他重要设施保护区重叠的,如进行作业,依照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范围内涉及各乡(镇)、村各类资源,由铁路部门报请县政府解决。

  四、建设审批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审批、核准或备案有关基本建设项目时,要严格控制在铁路安全保护区有效距离新建或改扩建工程,充分考虑该项目或行为对铁路线路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榆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