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11-04 07: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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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0号)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健委最新通报,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仍然严峻,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切实巩固全县疫情防控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要严格履行报告制度。10月10日以来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来(返)通榆人员及10月17日以来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来(返)通榆人员,应立即主动向所属社区(村、屯)和单位或居住的宾馆报告,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并配合社区(村、屯)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立即向社区(村、屯)工作人员报告,由专人专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

  二、要加强网格化排查。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屯)要继续强化网格化日常管控要求,立即通过入户走访、张贴公告、微信群发布等形式,开展持续性拉网式排查。住宿单位要严格落实人员登记制度,详细询问旅居史,如发现上述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报告。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对未按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的重点人员进行有奖举报,充分发挥“群防群控”的作用。

  三、要严格落实管控措施。10月10日以来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来(返)通榆人员及10月17日以来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来(返)通榆人员要配合属地严格集中单独隔离14天,落实进、中、出三次核酸检测措施。喀什地区及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其他县(市)来(返)通榆人员严格居家隔离14天,并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或“通行码”绿码,不能提供的人员要按疾控中心安排进行核酸检测,所有喀什地区及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来(返)通榆人员均要接受14天健康随访。

  四、要加强重点场所监管。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经营主体要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注意做好入口处登记、扫码测温、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疫情防控宣传等工作。农贸(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冷库、餐饮企业要配合市场监督等部门做好畜禽肉类、水产品等重点品种抽查检测工作,做好卫生清扫、环境消杀、换气通风、从业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确保全链条、全流程食品安全。各宾馆、酒店、旅店和民宿等重点场所经营者要承担起对外来人员的管理责任,认真做好身份证核查、扫行程码或健康码、测温、登记等工作,发现重点地区来(返)通榆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报告。发热门诊、医疗机构、诊所、药店等“哨点”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监测力度,做到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早发现”,并按要求“早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五、要强化居民防护措施。近期如非必须不要前往新疆喀什地区及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如必须前往,应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备,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从喀什地区及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返通前主动联系居住地所属社区(村、屯),返通后按照我县的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广大居民要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生活习惯;倡导公筷公勺和分餐进食;选择安全放心原料,食物烧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减少疾病感染风险;鼓励和倡导采取自驾游、自助游等方式安全出游;秋冬季是流感多发期,要做好预防,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及时向所属社区(村、屯)报告,及时主动就医。

 

 

通榆县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