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通榆县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扫码、测温、登记等工作措施的通告(第20号)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进一步加强全县疫情常态化防控扫码(行程码、吉祥码,下同)、测温、登记等工作,全力阻止疫情输入,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按照《白城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等相关工作要求,经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是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建立健全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及定时通风消杀等防控措施。
二是凡行程码显示14天内有白城市以外旅居史的,要查验身份证,并进行登记,对高、中风险及重点地区来返通榆人员立即上报属地,采取管控措施。
三是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场所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健康提示和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页,及时提醒进入人员佩戴口罩,并合理控制人员流量,通过管控分流减少同时进入人数。
四是各类经营场所要充分发挥检测“哨点”作用,对不第一时间报告重点人员情况及不落实防控措施的,一经查实,立即责令停业整顿,待疫情结束后方可营业。
五是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依法作出的决定,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特此通告!
通榆县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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