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依据《吉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吉林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按照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举报制度的通知》(吉金办函[2017]393号)要求,现将通榆县域内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制度公布如下:
一、举报范围:
经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批准设立,在通榆县域内开展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存在以下行为的,可依照程序向通榆县金融工作办公室进行举报:
1.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
2.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
3.小额贷款公司工作人员使用非法手段催债或者指使他人非法催债的;
4.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的综合实际利率超过司法解释规定上限的;
5.小额贷款公司存在抽逃注册资本金或以贷款形式变相抽逃注册资本金行为的;
6.小额贷款公司存在账外经营行为的;
7.小额贷款公司向其股东发放贷款的;
8.小额贷款公司存在从事对外担保业务、跨区域经营、开展经营范围以外业务、发放超比例大额贷款等违规经营行为的;
9.其他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明令禁止的行为。
二.小额贷款公司监管举报电话:
0 4 3 6--4 2 4 2 2 0 9
附件:通榆县小额贷款公司名单
通榆县隆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通榆县金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通榆县汇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通榆县恒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通榆县兴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通榆县北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通榆县宏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通榆县和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通榆县弘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通榆县乾道佳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通榆县鹤营支农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通榆县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7年11月9日
地理概况
气候特点
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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