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电商发〔2017〕2号
各相关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加快推进我县农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体系建设,加大信息化追溯推广应用力度,切实提升我县农特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品牌影响力,以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为契机,按照吉林省商务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吉商市场〔2015〕13号)要求,县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领导小组决定开展“2017年县级农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县域内具有较大生产经营规模和商品供应量的农畜产品加工企业、电子商务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二、支持办法
1.示范单位三年内免费使用由县政府与浙江甲骨文超级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建的“通榆县超级码农特产品溯源系统”。
2.支持示范单位购置溯源码及有关环境监测、影像采集、网络传输等设备设施,给予项目投资总额50%的支持。
3.溯源码采取一件一码,码上内容呈现“通榆县人民政府原产地推荐”字样,对示范企业产品给予政府背书推荐。
4.在云飞鹤舞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设立“超级码产品溯源防伪体验区”,免费展示示范企业溯源产品。
5.优先纳入“通榆豐”县域特产公共品牌,享受各类免费宣传、推广机会。
6.向农村淘宝、淘宝特色中国通榆馆、苏宁通榆馆、云联乡村、云农商等渠道推介通榆溯源产品,推荐参加省内外各类电商展会,拓展销售渠道。
三、报名条件
1.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履行合法登记注册手续,获得相应证件,三年内无不良生产销售记录。
2.产品有商标、包装,各类标识、认证完整。优先选择“三品一标”产品(有机、绿色、无公害、地理标志产品),入驻电商平台及商超产品,农牧业龙头示范企业、农牧业生产(养殖)基地、纳入扶贫规划的农特产品,列入国家采购名录的重要产品,能够代表通榆特色的手工艺品、农畜产品、工业产品等。
3.重视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能够建立产品追溯管理制度和相关生产管理制度,推行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能够建立和完善产地环境、投入品采购与使用、生产管理、包装标识、销售流向等全过程生产记录档案。
4.成为示范单位后,能够实施信息化追溯管理,以责任主体和流向管理为核心,以追溯码为载体,实现“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追溯。
5.重视示范单位创建,能够规范使用通榆县超级码“互联网+消费扶贫+精准溯源”溯源系统,能委派专人负责追溯管理工作,定期参加相关培训,追溯信息发布及时、全面、真实。
6.通过审核后,能够与县电商发展中心签订示范单位共建协议,遵守标准化建设承诺,定期接受相关部门监管。
7.能够执行溯源码使用规范,定期向县电商发展中心报备溯源产品类别及数量,未经报备的产品不能擅自使用溯源码。承诺由于违规使用溯源码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违规企业自行承担。
四、申报材料
1.通榆县农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示范单位申报表。(附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单位规模证明材料(如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等);“三品一标”产品(有机、绿色、无公害、地理标志产品)证书复印件;商标注册证明材料等。
4.农畜产品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须提供2017年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
5.拟溯源产品包装照片。
6.与浙江甲骨文超级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相关溯源码及设备购置凭证复印件。
五、申报及资金补贴程序
1.项目对接。凡符合条件的主体,均可参与2017年县级农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示范单位申报,3月15日前向县电商发展中心报名,由电商发展中心统一联系浙江甲骨文超级码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业务宣讲。
2.示范单位申报。3月25日前完成申报工作。申报主体须向县电商发展中心报送申报书及相关材料。纸质版送至通榆县电子商务发展中心205室。电子版发至电商发展中心邮箱。
3.统一审核。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与电商发展中心签订共建协议,并将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
4.4月底前完成示范单位与浙江甲骨文超级码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业务对接。
5.5月底前示范单位向电商发展中心提交合作协议、发票、溯源产品备案登记表等资料,审核无异议后,拨付补贴资金。
报送地址:通榆县开发区管委会后楼(原开发区宾馆)
电商中心联系人:谢连祺
联系电话:4305444,18643696683。
业务咨询:浙江甲骨文超级码科技有限公司
夏吉祥,18157156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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