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15-07-21 14: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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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修改公示

 

《通榆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简称11版《总规》)自2012年获白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以来,有效指导了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与城乡建设,中心城区空间框架基本拉开,道路交通明显改善,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生态经济城市”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在城乡建设取得重要成果的同时,我县规划管理与建设也面临着新形势与新问题:一是国家新常态与新型城镇化对通榆县的新要求;二是“十三五”期间通榆县对自身发展新定位与新思考;三是区域性引水工程、风电项目等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对城乡用地布局的影响;四是考虑吉林省、白城市创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海绵城市”的新要求,因此为更好应对以上问题与挑战,11版《总规》应进行修改与调整。
2015年5月通榆县人民政府委托吉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对《通榆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进行实施评估,在经过多次论证和研究后,决定对总体规划进行修改。本次总规修改工作是在对11版《总规》实施评估和论证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吉林省、白城市有关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的要求,对总体规划进行修订,在保持现行总体规划城市性质与规模、空间用地布局、路网框架等重大原则性问题不变的前提下,仅对其中不适应今后发展需要的部分强制性内容进行修改。
目前规划修订工作已基本完成,为征求公众意见,现将修改内容在通榆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一、公示时间:2015年7月21日至8月21日,为期30个工作日,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便于汇总、整理。
二、公众参与意见收集途径:
(一)联系电话:13894624099
(二)邮寄地址:长青路西路北、繁荣北街东、门牌号:长青路723号、通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137200
(四)联系人:杨春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