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政府关于妥善解决公办中小学已辞退代课教师问题的公告
通榆县关于解决各公办中小学已辞退代课教师问题工作已经全面开始,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在通榆县各公办中小学曾经任教过的被辞退的代课教师、民办教师和场办校收编时未收编的场办校教师。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请广大已辞退的代课教师于2012年4月6日至 4月21日到曾经任教过的学校报名填表。原学校撤销或合并的,向合并后的现学校报名申请。各国营畜牧(林)场的场办校代课教师,到原场部报名申请。(原同发牧场代课教师到同发学校报名)
三、证明身份所需的原始材料
1、申请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证明身份和教龄的原始材料。
2、证明身份的原始材料:记载身份的档案材料、录用表、奖励表、进修证明、花名册、工资或补贴发放凭证、代课教师任用(准用)证、职称证书及其他能够证明身份的原始材料。
3、证明教龄的原始材料:记载代课年限的档案材料、能够证实代课年限的花名册、工资或补贴发放凭证及其他能够证明教龄的原始材料。
上述证明身份和教龄的原始材料,代课教师本人能提供的,报名时一并交到原学校。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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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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