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县贫困妇女“两癌”医疗救助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场):
2012年,在吉林神华集团公司的大力资助下,省慈善总会与吉林省人民医院共同开展“牵手贫困姐妹,关爱女性健康,贫困妇女‘两癌’医疗援助项目”,切实解决“两癌”患病妇女因家庭贫困延误治疗,危及生命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广大妇女的健康水平。
一、救助对象:城镇低保家庭中的患有“两癌”的妇女。
二、救助办法:
1、项目确定吉林省人民医院为城镇贫困妇女“两癌”定点治疗援助医院。定点医院对“两癌”治疗包括手术治疗和化疗治疗,并实行免除患者自付费用的方式。即在患者经医保报销后,单纯手术治疗的,省慈善总会最高补助5000元,需进行化疗的,6次以内慈善总会最高补助10000元,其余不足部分由定点医院给予减免。接受救助治疗的贫困“两癌”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其他疾病的治疗费用另行收取,不在救助范围。
2、援助经费拨付方式:定点医院先垫付全部治疗费用,在定点医院提供患者治疗有关病历、医疗费用清单及患者个人全部信息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对相关援助资料审定合格后,由省慈善总会按援助患者实际需支出的慈善补助款定期拨付给定点医院。
三、援助流程:“两癌”患病贫困妇女持城镇居民医保转诊手续、低保证、确诊医院诊断书、本人身份证到定点医院接受救助治疗(所有证件需要原件)。
联系电话:4223670
通榆县民政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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