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通榆同济堂综合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通榆同济堂综合医院
法人代表 李德伟 联系人 李德伟
通讯地址 吉林省通榆县文化街文明路1466号
联系电话 13766100768 传真 -- 邮编 137200
建设地点 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文化街与团结东路交汇东南侧
立项
审批部门 -- 批准
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Q8411综合医院
占地面积
(平方米) 674.75 建筑面积
(平方米) 886.61
总投资
(万元) 400 环保投资(万元) 15.2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3.8%
预期投产日期 2020年11月
1、项目由来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大众对健康的需求意识也在逐渐加强,由此形成的健康消费观对市场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水平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通榆县妇幼保健院成立于上世纪60年代(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尚未颁布,由于成立时间较早,通榆县妇幼保健院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医疗水平已经不能满足当地居民的就医需求,为了满足医疗市场需求,通榆同济堂综合医院决定投资400万元将位于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文化街与团结东路交汇东南侧的通榆县妇幼保健院进行收购,并增加所需的医疗设施,聘请优秀的医护团队,成立一家综合性的医疗机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保部令第44号)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根据“三十九、111.医院、专科防治院(所、站)、社区医疗、卫生院(所、站)、血站、急救中心、妇幼保健院、疗养院等卫生机构-其他(20张床位以下的除外)”,可知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中的有关规定,受通榆同济堂综合医院的委托,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环评技术人员在对现场进行踏勘和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局的要求,编制完成了《通榆同济堂综合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得到了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及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在此一并深表感谢!
3、项目名称、性质及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通榆同济堂综合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通榆同济堂综合医院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文化街与团结东路交汇东南侧,购买原通榆县妇幼保健院门诊楼1-2层及配套建筑,3-6层为居民,院区东侧为通榆县环卫处及居民;南侧为教育局办公楼;西侧为通榆县教育局;北侧为团结东路,隔街为通榆县实验高级中学。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本项目大气评价范围与周围敏感点分布详见附图2、项目平面布局详见附图3、本项目与通榆县声功能区划图位置关系详见附图4、本项目与通榆县城市总体规划位置关系详见附图5、大气和噪声监测点分布详见附图6、周围环境照片见附图7。
4、建设规模
医院日最大就诊人数100人;病床位30张。包括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口腔科、急诊科、检验科、B超、中医科、DR、CT等。
5、主要建设内容及院区平面布置
本院总占地面积:674.75m2,占地性质为医卫慈善用地及医疗卫生用地(详见附件)。本院建筑面积约为886.61m2,各建筑面积见表1。建筑包括门诊综合楼、CT室、DR室及危废暂存间等,本项目不设洗衣房。拟建项目院区平面布置见附图3。
6、项目投资
拟建项目总投资为4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7、科室设置及主要医疗设备
本项目组成见表1,医院门诊综合楼、CT室及DR室科室设置详见表2,主要医疗设备详见表3。
表1 本项目组成一览表
项目 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综合楼 2层,建筑面积为811.61m2 已建
CT室 1层,建筑面积为30m2 新建
DR室 1层,建筑面积为20m2 新建
辅助工程 污水处理站 建筑面积为25m2,处理量10m3/d,位于本院综合楼南侧 新建
危废暂存间 建筑面积为25m2,结构为砖混 新建
公用工程 供水 市政给水管网供给 依托
排水 排入自建地上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AO工艺),达到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通榆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南霍林河。 新建
供热 由通榆县宏宇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集中供暖。 依托
供电 本项目由通榆县电网供给。 依托
环保工程 废水治理 自建地上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及设备间,污水处理站位于门诊综合楼南侧,设备间设置在门诊综合楼一层楼梯下方,达到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通榆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南霍林河。 -
废气治理 污水处理站经各池体上方均加盖密封,定期投放除臭剂,采取自由扩散方式对恶臭进行处理。煎药废气经高于楼顶排气筒排放到室外 -
噪声治理 采取隔音、减震、消声等措施。 -
固废治理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医疗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煎药废渣暂存在危废存储间后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
表2 医院构筑物布置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筑面积(m2) 备注
1 综合楼 一层 405.805 药局、诊室、B超室、化验室、处置室、静点室、X光室、卫生间、值班室、污水处理设备间
2 二层 405.805 病房、处置室、护士值班室、医生值班室、护士站
3 CT室 30 CT室
4 DR室 20 DR室
5 危废暂存间 25 危废暂存间
9、公用工程
表4 本项目用水情况一览表
序号 类别 数量 用水量标准 用水量(t/d) 用水量(t/a) 备注
1 住院病人用水 30床 100L/(床•d) 3.0 1095 住院率按100%
2 门诊病人用水 100人 10L/(人•d) 1 365 --
3 职工生活用水 25人 50L/(人•d) 1.25 456.25 年按365d
4 设备清洗用水 -- -- 1 365 一般医疗设备
5 地面清洗用水(需清洗) 886.61m2 0.001m³/m2·d 1.0121 369.42 --
6 检验室用水 -- -- 0.01 4 外购纯水
7 煎药用水 20副 -- 0.010 3.65 --
8 合计 -- -- 7.2821 2658.32 --
①生活污水
本项目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按其用水量的80%计算,则其产生量为1t/d(365t/a)。
②门诊及住院病人污水
本项目门诊及住院病人污水产生量按其用水量的80%计算,则其产生量为3.2t/d(1168t/a)。
③地面清洗废水
地面清洗废水产生量按其用水量的90%计算,则其产生量为0.91089t/d(332.48t/a)。
④设备清洗废水
设备清洗废水按其用水量的90%计算,则其产生量约为0.9t/d(328.5t/a)。
本项目产生废水总量约为2193.98t/a,产生废水均排入医院自建的污水处理站,达到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通榆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南霍林河。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
项目建成后主要为病人提供治疗、康复服务。本项目运营期工作流程图及产污环节见下图2。
图2 本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示意图
结论与建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通榆同济堂综合医院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文化街与团结东路交汇东南侧(定位:123.089083°E、44.808306°N)。项目总投资400万元人民币,项目建成后医院日就诊人数100人,床位30张。
2、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本项目属于医院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修正),“鼓励类第三十六条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故本项目为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结论
(1)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引用的4个监测点位中(其中一个无水)除PH以外所有监测因子标准指数均大于1,均不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均不达标,水质均为劣Ⅴ类水质,原因是通榆县现未做到100%雨污分流,部分生活污水等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所致。
(2)环境空气
评价区域内各监测点常规因子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氨和硫化氢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限值,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3)声环境
本项目厂界四周及敏感点设置的6个监测点中,厂界昼间环境噪声声级范围37-52ddB(A)间,夜间环境噪声声级范围在30-43dB(A)间,昼间及夜间厂界噪声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及4a类区标准,声环境质量较好。
4、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⑴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和施工垃圾等将对区域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尤其在天气状况不好的条件下,更容易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但经采取相应的缓解措施后,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且施工期环境影响将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⑵营运期
①废水
本项目污水排入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通榆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南霍林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及煎药废气。
A、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
B、本项目煎药废气通过高于楼顶排气筒排放到室外,经空气稀释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③噪声
运营期主要噪声来源为污水站水泵。本项目设备噪声经基础减振、安装隔振垫,吸音、隔声内墙及距离衰减后,至项目边界处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废药渣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医疗垃圾、废药品、污水处理站栅渣、污泥、检验室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外运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对环境影响较小。
5、总量控制指标结论
本项目废水均排入通榆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总量指标已包含在污水处理厂指标范围内,故本项目无需申请废水总量指标(COD、NH3-N)。生活供热由通榆县宏宇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集中供暖,故无需申请废气总量。
6、选址合理性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均可使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对地表水、环境空气、声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影响地表水、空气环境及声环境原有功能,其环境影响在国家环境标准允许范围内,选址合理可行。
7、公众参与评价结论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时间为2020年10月14日,调查范围为本项目楼上居民,共发放调查表3份,其中回收3份,回收率为100%。全部同意本项目建设(详见附件),无人反对。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该项目已得到广大公众的了解和支持。
工程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视环境保护,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合理并妥善处理工程噪声及固废等,做到各种废物达标排放,降低环境污染。固体废物采取了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加强管理能够得到妥善处理,并不产生二次污染,可以对公众关心的问题进行解决,并予以采纳。
8、结论
综上所述,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阶段产业政策,通过采取各种有效的污染防治和控制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可满足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