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环审字〔2020〕36号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关于《通榆同济堂综合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
通榆同济堂综合医院: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通榆同济堂综合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专家审查,对修改后的《报告表》(报批版)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文化街与团结东路交汇东南侧,为原通榆县妇幼保健院门诊楼1-2层及配套建筑,3-6层为居民,院区东侧为通榆县环卫处及居民;南侧为教育局办公楼;西侧为通榆县教育局;北侧为团结东路,隔街为通榆县实验高级中学,建设性质为新建,总投资400万元。占地面积674.75m2,建筑面积886.61m2,占地性质为医卫慈善用地及医疗卫生用地。该医院日最大就诊人数100人,病床位30张,包括门诊综合楼、DR室、CT室、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等。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该项目《报告表》编制依据充分,采用标准合理,评价结论可信,可以作为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的依据,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实施。
二、项目建设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建设单位要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营期污染物达标排放。
2、建设项目中防止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闲置。项目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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