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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关于《通榆县每天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

发布时间: 2020-06-22   收藏

  通环审字202020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关于通榆县每天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吉林每天化工产品经销公司: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通榆县每天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专家审查,对修改后的《报告表》(报批版)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通榆县开通镇东郊村,项目性质为新建,总投资为50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370㎡,总建筑面积为344.76㎡。项目建成后年加油量2000t,其中:年加92#汽油700t;95#汽油300t;柴油1000t。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站房1座,单层,建筑面积155.2㎡,新建罩棚一座,单层,占地面积798㎡,加油区设置6座加油岛及6台加油机储罐区占地面积为145㎡,地下设置1个50m³92号汽油罐1个40m³95号汽油罐、3个40柴油罐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规定,柴油罐容折半计入总容罐,折合成汽油容积为150m³。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该项目《报告表》编制依据充分,采用标准合理,评价结论可信,可以作为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的依据,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实施。 

  二、项目建设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建设单位要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营期污染物达标排放。 

  2、建设项目中防止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闲置。项目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 

(代  章)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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