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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双辽至洮南段高速公路长春岭服务区东、西侧加油站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20-06-22   收藏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双辽至洮南段高速公路长春岭服务区东、西侧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郝晶祥 联系人 沈永利

  通讯地址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1658号

  联系电话 13944170820 传真 - 邮政编码 130000

  建设地点 双辽至洮南段高速公路长春岭服务区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F5265机动车燃油销售

  占地面积(m2) 1768.79/1441.04 建筑面积(m2) 1768.79/1139.35

  总投资(万元) 338.9/271.3 环保投资(万元) 60/60 投资比例% 17.7/22.1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建成运营日期 2020年8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双嫩高速公路起自吉林省双辽市,经吉林省白城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止于黑龙江省嫩江县,全长约720km,是2013年6月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中11条北南纵线的“纵五”线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联络线之一,双辽至洮南段是其重要组成路段,该项目是纵贯我省西部地区的一条重要的干线公路,也是黑龙江省西北部、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地区进关出海的一条非常重要的北南向通道。

  双辽至嫩江高速公路双辽至洮南段全长约187.203km。在双辽市与大广高速公路(G45)连接,并在此位置与集双高速公路(G1112)连接;在长岭县太平川镇附近与规划长春至太平川高速公路相交;在通榆县与规划铁力至科右中旗高速公路(G1015)交叉;在洮南市黑水镇与已通车的双嫩高速洮南至坦途段顺接,吉林省环境保护厅于2016年12月对《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联络线双辽至嫩江高速公路双辽至洮南段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吉环审字[2016]153号)。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批复的施工图设计建设内容与原环评报比较,线路偏移超200m路段达135.331km,占原环评线路长度67.36%;线路变化导致新增敏感点18个,减少敏感点11个,新增敏感点占原环评敏感点的110%。线路变化原因主要为增加沿线控制点,改善区域乡镇交通状况,并优化工程占地征地方案。原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出具了《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联络线双辽至嫩江高速公路双辽至洮南段变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吉环审字[2018]50号。

  为完善双辽至嫩江高速公路运输通道的服务项目,为满足过往车辆燃油需要,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在长春岭服务区东、西侧分别投资338.9/271.3万元建设加油站座,为汽车提供92#、95#、柴油等油品供应服务,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中3.0.9中加油站的等级划分,本项目的油罐总容积为175m3,项目油罐容积为一级加油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修订)以及国务院令第 253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应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及其修改单(环境生态部令第 1 号),本项目属于“四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中“124 加油、加气站新建、扩建”,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故受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吉林省智杰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对现场踏查、收集有关资料和相关文件的基础上编制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在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阶段,首先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及其修改单(环境生态部令第 1 号),本项目属于“四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中“124 加油、加气站新建、扩建”,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其次,由于本工程为新建加油站项目,对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踏查并搜集了现有情况的相关资料并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初步设计等其他有关文件并进行了初步的工程分析,且开展了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对环境影响进行了识别和评价因子的筛选后,明确的评级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并判定了评价因子、工作等级( 环境空气:二级;地表水:三级 B;地下水:三级;噪声:二级;土壤:三级)及评价范围等,制定了相关的工作方案。环境影响评价第二阶段,经过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以及工程分析后,对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进行了预测与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第三阶段,提出了环境保护措施并进行了技术经济论证,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及评价结论,完成报告编制工作。

  二、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1);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

  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

  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9.1);

  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7.2);

  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

  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第44号令及1号令);

  ⑽《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

  ⑾《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

  ⑿《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⒀《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⒁《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

  2、地方法规、标准与规

  ⑴《吉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1年1月修改施行);

  ⑵《吉林省地表水功能区》(DB22/388-2004);

  ⑶《吉林省用水定额》(DB22/T389-2010);

  ⑷《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吉环管字[2013]1号);

  ⑸《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吉政发[2013]31号);

  ⑹《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吉环办字[2015]64号)

  ⑺;《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5]72号);

  ⑻《关于印发吉林省清洁水体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吉政发[2016]22号);

  ⑼《关于印发吉林省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吉政发[2016]23号);

  ⑽《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 年版);

  ⑾《关于加强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40 号);

  ⑿《吉林省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吉环办字〔2013〕3 号)。

  3、导则、规范

  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⑵《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T2.3-2018);

  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⑸《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⑺《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

  ⑻《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影响(试行)》(HJ964-2018)。

  4、项目文件及资料

  ⑴吉林省智杰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签定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合同书;

  ⑵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三、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性质及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双辽至洮南段高速公路长春岭服务区东、西侧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本项目位于双辽至洮南段高速公路长春岭服务区内,共建设两座加油站,分别位于双辽至洮南段高速公路东、西两侧服务区内(东侧中心坐位为:东经123.008026北纬44.917729;西侧中心坐标为:东经123.005987北纬44.918094)。东侧加油站南侧50m处为东侧高速服务区;西侧加油站北侧50m为西侧高速服务区。

  项目所在服务区东侧600m处为花园村,西南侧2000m处为长春岭,西北侧1700m为大青山村,东北侧2500m为杨家园子,项目500m范围内无居民区,项目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均为耕地,西北侧有少量防护林。项目向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约为30km,距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00km,距查干湖约40km,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重要的公共建筑、甲乙类生产储存企业、国家重点保护区、种畜、种苗、军事保护目标及其他法律法规行政区域予以保护的目标,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铁路、铁路车站、高铁及车站。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

  2、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投资338.9/271.3万元,由政府投资和企业自筹。

  3、建设内容及规模

  (1)建设内容

  本项目由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在长春岭服务区内拟投资338.9/271.3万元建设两座加油站(高速公路东侧和西侧各一座),东侧加油站其占地面积为1768.79m2,建筑面积为1492.53m2,西侧加油站其占地面积为1441.04m2,建筑面积为1139.35m2,提供服务,主要为满足车辆需求服务。

  厂区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见表1。

  表1      建设项目建筑面积一览表

  用地性质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单位

  东侧加油站 总用占地面积 1768.79 1768.79 m2

  总建筑面积 - 1492.53 m2

  其中 地上建筑面积 站房  100.59 m2

  罩棚 1200 1200 m2

  地下建筑面积(地下储罐区) - 191.94 m2

  西侧加油站 总用占地面积  1441.04 1441.04 m2

  总建筑面积 - 1139.35 m2

  其中 地上建筑面积 站房 97.41 97.41 m2

  罩棚 850 850 m2

  地下建筑面积(地下储罐区) - 191.94 m2

  本项目东侧加油站其占地面积为1768.79m2,建筑面积为1492.53m2,西侧加油站其占地面积为1441.04m2,建筑面积为1139.35m2。拟建加油站位于双辽至洮南段高速公路工程服务区既有征地范围内,本次无新增占地,用地为已划拨的工程建设用地。建设项目组成具体情况见表2。

  表2      建设项目组成一览表

  工程类别 单项工程名称 建设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站房 东侧加油站 主体混凝土结构,占地面积100.59m2,建筑面积100.59m2,内设便利店、办公室、值班室、储藏间等 取混凝土地面,上涂耐磨环氧树脂地面涂料 新建

  西侧加油站 主体混凝土结构,占地面积97.41m2,建筑面积97.41m2,内设便利店、办公室、值班室、储藏间等

  罩棚 东侧加油站 地面硬化,螺栓球网架罩棚,柱高7.8m,占地面积1200m2,建筑面积1200m2,内设4台四枪四油品潜油泵式加油机和4台双枪双油品潜油泵式加油机,汽油加油机带油气回收功能,加油机自带紧急切断按钮,设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及分散式加油油气回收系统,预留三次油气回收管线 加油岛区、储油罐区防渗措施:底部铺设300mm黏土层(保护层,同时作为辅助 防渗层)压实平整,粘土层上铺设 HDPE-GCL 复 合防渗系统(2mm 高密度聚乙烯膜、300g/m2土工 织物膨润土垫),上部外加耐腐蚀混凝土 15cm 等 防渗,侧壁均设防渗墙

  西侧加油站 地面硬化,螺栓球网架罩棚,柱高7.8m,占地面积850m2,建筑面积850m2,内设4台四枪四油品潜油泵式加油机和2台双枪双油品潜油泵式加油机,汽油加油机带油气回收功能,加油机自带紧急切断按钮,设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及分散式加油油气回收系统,预留三次油气回收管线

  辅助工程 储罐区 东侧加油站 非承重罐区,为埋地式,设置50m3汽油储罐2台,50m3柴油储罐3台,并设有呼吸口,安装卸油装置一套。

  西侧加油站 非承重罐区,为埋地式,设置50m3汽油储罐2台,50m3柴油储罐3台,并设有呼吸口,安装卸油装置一套。

  汽油、柴油管道 东侧加油站 除通气管地上部分,其他管道均采用直埋敷设。卸油油气回收管道、油罐通气横管均坡向油罐,管道坡度i≥1%;卸油管道坡向油罐,管道坡度i≥2‰;加油管道坡向油罐,管道坡度i≥5‰,加油油气回收管道应坡向集液器,管道坡度i≥1%。 管道垫层:热塑性塑料管下部设置100mm砼垫层+100砂垫层;油气回收管道、通气管横管,下部设置100mm砼垫层

  西侧加油站

  环保工程 油气回收系统 东侧加油站 建设油气回收系统1套,一次、二次油气回收,预留三次回收位置

  西侧加油站 建设油气回收系统1套,一次、二次油气回收,预留三次回收位置

  污水处理系统 东侧加油站 排水经管道截留至服务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回用于服务区及公路沿线绿化。

  西侧加油站

  公用工程 给水 东侧加油站、

  西侧加油站 项目用水依托厂区自打水井供应

  排水  排水经管道截留至服务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回用于服务区及公路沿线绿化。

  供电  本项目用电由农电电网提供,可以满足生产、生活用电。

  表3     主要经济指标

  建设规模 单位 数量 备注

  年供油量 东侧服务区加油站 t/a 6000  柴油约2500t/a;汽油约3500t/a

  西侧服务区加油站 t/a 6000  柴油约2500t/a;汽油约3500t/a

  日供应车辆 东侧服务区加油站 辆/d 520 社会车辆

  60 出租车

  60 公交车

  西侧服务区加油站 辆/d 520 社会车辆

  60 出租车

  60 公交车

  表4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位置 名称 型号 单位 数值 备注

  1 东侧服务区加油站 卧式钢质储罐 V=50m3  Q235-B  个 2 2汽,SF双层钢制油罐

  2  卧式钢质储罐 V=50m3 个 3 3柴,SF双层钢制油罐

  3  潜油泵加油机 - 台 4 四枪四油品加油机

  4  潜油泵加油机 - 台 4 双枪双油品加油机

  1 西侧服务区加油站 卧式钢质储罐 V=50m3  Q235-B  个 2 2汽,SF双层钢制油罐

  2  卧式钢质储罐 V=50m3 个 3 3柴,SF双层钢制油罐

  3  潜油泵加油机 - 台 4 四枪四油品加油机

  4  潜油泵加油机 - 台 2 双枪双油品加油机

  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中3.0.9中加油站的等级划分,“二级加油站油罐规模取一、三级加油站的中间值定为91m3-150m3,一级加油站≥150m3”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东侧加油站、西侧加油站各包含3个50m3柴油罐和2个50m3汽油罐故本项目的油罐总容积为175m3,东侧加油站、西侧加油站均为一级加油站。

  主要原料理化性能

  ①汽油

  汽油为无色或淡黄色易挥发液体,具有特殊臭味。闪点-60℃,自燃点250℃,沸点30-205℃,易燃。是应用于点燃式发动机(即汽油发动机)的专用燃料。密度一般在0.71-0.75g/cm3之间。汽油按用途分航空汽油与车用汽油之分,在加油站销售的汽油一般为车用汽油。

  毒性:属低毒类;急性毒性:LD50:67000mg/kg(小鼠经口);LC50:103000mg/m3,2h(小鼠吸入);刺激性:人经眼:140ppm(8h),轻度刺激;亚急性和慢性毒性:大鼠吸入3g/m3,12-24h/d,78d(120#溶剂汽油),未见中毒症状;大鼠吸入2500mg/m3,130#催化裂解汽油,4h/d,6d/周,8周,体力活动能力降低,神经系统发生机能性改变;

  危险特性:极易燃烧。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燃烧(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②柴油

  稍有粘性的棕色液体,闪点55℃,自燃点250℃,沸点:轻柴油约180-370℃,重柴油约350-410℃。柴油是应用于压燃式发动机(即柴油发动机)的专用燃料。柴油分为轻柴油与重柴油二种。轻柴油是用于1000r/min以上的高速柴油机中的燃料,重柴油是1000r/min以下的中低速柴油机中的燃料。一般加油站所销售的柴油均为轻柴油。轻柴油产品目前执行的标准为《轻柴油》(GB252-2000)标准,该标准中柴油的牌号分为10号、5号、0号、-10号、-20号、-35号、-50号。

  柴油的毒性类似于煤油,但由于添加剂(如硫化酯类)的影响,毒性可能比煤油略大。主要有麻醉和刺激作用。未见职业中毒的报道。毒性健康影响:柴油为高沸点成份,故使用时由于蒸汽所致的毒性机会较小。柴油的雾滴吸入后可致吸入性肺炎。皮肤接触柴油可致接触性皮炎。多见于两手、腕部与前臂。柴油废气,内燃机燃烧柴油所产生的废气常能严重污染环境。废气中含有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醛类和不完全燃烧时的大量黑烟。黑烟中有未经燃烧的油雾、碳粒,一些高沸点的杂环和芳烃物质,并有些致癌物如3.4-苯并芘。柴油对人体侵入途径:皮肤吸收为主、呼吸道吸入。

  4、公用工程

  公用工程情况为:

  ①供电:项目用电主要为照明用电及采暖设备用电,项目用电引自区域内供电网,能够满足本项目用电需要。

  ②供热:本项目冬季采暖利用电加热设备,能够满足项目用热需要。

  ③给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用水,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职工就餐依托服务区内的食堂,其废水废气产生量包含在整条公路环评中,本报告不再进行评价),东、西加油站各项目定员16人,每人每天用水量按50L计算,东、西侧加油站生活用水量各约为0.8m3/d(292m3/a)、0.8m3/d(292m3/a)。由服务区自有水井供给,能够满足用水需要。

  ④排水: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东、西侧加油站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各约为0.6m3/d(219m3/a)、0.6m3/d(219m3/a),东、西侧加油站排水经管道截留至服务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回用于服务区及公路沿线绿化。

  油罐清洗废水排水周期为三至五年,单次排放量为360m3/次,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油罐清洗工作委托专业清洗公司,油罐清洗废水由专业清洗公司收集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再企业内部存放,不排入地表水体。因此,本项目加油站内储罐内清洗废水不计入本项目废水排放。

 

  ⑤消防设施

  项目加油站加为一级加油站,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局部修订版)及《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的规定本项目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详见表5。

  表5拟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表

  加油站 序号 灭火器材 单位 数量

  东侧服务区加油站 1 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只 8

  2 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台 1

  3 灭火毯 块 5

  4 2m3消防沙箱 座 2

  5 消防器材箱 座 1

  6 灭火器箱 个 4

  西侧服务区加油站 1 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只 6

  2 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台 1

  3 灭火毯 块 5

  4 2m3消防沙箱 座 1

  5 消防器材箱 座 1

  6 灭火器箱 个 3

  5、劳动定员与生产制度

  东、西侧加油站各拟聘用人员16名。本项目全年工作日为365天,每人每班工作时间为12h,两班制生产。

  6、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拟于:

  2020年1-6月前期准备;

  2020年6-2020年7月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

  2020年8月建成投产。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双辽至嫩江高速公路双辽至洮南段全长约187.203km。在双辽市与大广高速公路(G45)连接,并在此位置与集双高速公路(G1112)连接;在长岭县太平川镇附近与规划长春至太平川高速公路相交;在通榆县与规划铁力至科右中旗高速公路(G1015)交叉;在洮南市黑水镇与已通车的双嫩高速洮南至坦途段顺接,吉林省环境保护厅于2016年12月对《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联络线双辽至嫩江高速公路双辽至洮南段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吉环审字[2016]153号)。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批复的施工图设计建设内容与原环评报比较,线路偏移超200m路段达135.331km,占原环评线路长度67.36%;线路变化导致新增敏感点18个,减少敏感点11个,新增敏感点占原环评敏感点的110%。线路变化原因主要为增加沿线控制点,改善区域乡镇交通状况,并优化工程占地征地方案。原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出具了《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联络线双辽至嫩江高速公路双辽至洮南段变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吉环审字[2018]50号。高速公路目前已建设完成,尚未验收。

  拟建加油站位于长春岭服务区既有征地范围内,本次无新增占地,用地为已划拨的工程建设用地。

  1.长春岭服务区现有环保情况

  本项目所依托的长春岭服务区属于《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联络线双辽至嫩江高速公路双辽至洮南段变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目前服务区内餐厅、超市及卫生间等基础服务设施正在建设,本项目依托服务区的餐厅、卫生间及污水处理站等,目前服务区内设施均尚未投入使用。

  2.加油站现有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土地已平整,尚未进行建设,无现有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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